“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
“就不告诉你,没有为什么。”
林初萝故意不说自己名字,笑意盈盈地等待严辞反应。
她这样子和记忆里一样的娇俏可人。
出乎林初萝意料,严辞最后却笑了一下,不在乎地说:“你不说就算了。”
小孩心智未开,难免会幼稚一些,但严辞突然就看到她长大后的样子,说话时双眼皮尾端微微翘起,还没笑就有灵动之意。
林初萝没想到严辞不感兴趣,有点小生气,稚气地问:“严辞,你怎么不问了,你一点都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
“抱歉呀,完全不想。”严辞轻轻摇头。
“严辞,你撒谎了,你明明就想,你的表情都出卖你了。”林初萝说道。
“我什么表情出卖我了?”
“你的眼神,你的耳朵,你的眉毛,都在笑呀,都在说要和我交朋友,就你的嘴巴不想。”
林初萝调皮地说,快乐在脸上荡漾着,清澈的眼底有清泉流动。
她交朋友,一直很简单快速,热烈直白,小小年纪也不会有什么城府,觉得喜欢就接近了。
当然,这种喜欢和长大后的喜欢不一样,更纯粹美好。
“我就嘴巴不想?”严辞砸了咂嘴。
“对,你就嘴巴不想。”
“……”
严辞有些无语,不知道她从哪看出的。
在后世林初萝说出这话,得被说是普信女,可实际上她说的没错,想要亲近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她只是灵心浅澈,看到了这一点。
她也有资格被偏爱,此刻严辞从儿时的她,已然可以看到白月光的杀伤力,前世的她也是这样,漂亮又俏皮,赤诚而惹眼,在严辞所认识的女孩里,无与伦比。
前世一眼就喜欢上她,是草长莺飞的四月,初中在学校楼梯口,差点和她撞个满怀,林初萝噗嗤笑了下,旖旎如秋水。
恍惚间又回到高中,整个学校都知道她,她是公认的美人胚,每当有晚会,就有许多同学,慕名去看她表演,已经出名到这种地步。
严辞第一次为女孩的美丽感到惊艳,他少年自卑,却耿耿于怀,朝思暮想的小太阳。
哪怕大学毕业后,去演唱会现场见过明星,多数的明星也没有她有气质。
少年的回忆,仿佛是山间的清泉,少女目光落在上边,仿佛月光坠落凡间,熠熠生辉,极是温柔。
严辞看着眼前熟悉的林初萝,心被过去的月光治愈了下。
可是女孩不愿说自己名字,严辞不知是什么原因,女孩子的心思,他从来就猜不透。
如何去爱一个人,严辞穷尽一生也毕不了业,怕是需要终生学习。
……
屋檐滴着雨,因着风吹,轨迹是斜的。
三个小孩站在屋檐下。
林初萝没打算走,只是眼神懵懂地看着严辞,总感觉严辞很特别。
不像是严辞住在农家小院,邻居小朋友都是玩伴,林初萝居住在城里独栋自建房,极少和邻居小孩一起玩,更未近距离接触过严辞这样的乡下小孩,所以她的眼神带着好奇,好像是天使在注视人间。
严辞并不贪玩,寂静,隐身,目光看着周围,好像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莫名有种潇洒姿态。
这种遗世独立的感觉,是林初萝从未见过的,和之前看过的乡下小孩,截然不同,无法用言语形容。
童年时,林初萝没有和邻居小孩一起玩过家家,失去了人和人之间深刻羁绊,幸而家和公园近距离,可以接触自然,增添人和物的牵连,感觉到万物生长的趣味,方才有了童年的欢愉。
而此刻严辞慢悠悠的,给她感觉和水中望月,天上观星没什么不同。
时光倏然慢下来,严辞低着头,抚摸着老旧吉他,轻轻地笑着,笑容有化解距离的魔力,哪怕不说话,也不会让人感觉尴尬,好像老朋友。
经过最初的陌生后,林初萝适应了严辞这种笑。
严辞看了眼林初萝,见林初萝弯着眼角,也没忍住微笑了下,又去找回收站老板,借来扳手和螺丝刀,准备当场调整下琴钮。
“严辞,你要干嘛?”林初萝站在旁边好奇地问,眸子透亮。
严辞坐在地上,扶着吉他,笑着说:“修吉他。”
“你这样就可以修吉他?”
“嗯,这个琴弦拧不动,很好修的。”
严辞将吉他放到背面,将琴钮放松,用十字螺丝刀拧开,小刀刮了生锈的地方,重新装回去,螺丝刀重新拧紧。
过程说着简单,但实际操作,也费了不少时间。
林初萝在天光下静静等待,仔细地看着严辞的动手。乐秋恬就有点不耐烦,恨不得上手帮忙。
“好了。”
修理完后,严辞轻轻拨动了下琴弦,熟悉手感后,怡然弹奏起《蒲公英约定》前奏。
这是前世林初萝最喜欢的歌,校园十佳歌手赛她唱的歌,回忆满满,旋律让严辞回到那个自卑的少年时光,有种这辈子来救赎的朦胧体验。
秋日午后,严辞坐在阶梯上弹吉他,风是那样温柔,吹着女孩的裙角,也吹动着心绪飘零。
林初萝眼皮跳了下,看着眼前眸子清凉的严辞,聆听着,旋律在脑海里回响,心里不知为何产生强烈的感受。
乐秋恬也惊讶地看着严辞,从未看过严辞这一面,竟发现从未了解过严辞,正如白日不解夜的黑。
严辞随手一弹,忽然想起这首曲子还没发行,立刻就停下手,怕以后说不清楚。
不是当事人,无人知晓周董什么时候写了这首歌,据说灵感来自S.E.N.S.的《在辉煌的季节中》,里面有童年,纯净如泉水。
其实也还好,几段旋律一样,再正常不过。
“严辞,你这首是什么歌?”林初萝喜欢得不行,抓着严辞的胳膊,眼里溢满了欢喜。
儿时对一首曲子的喜欢,最纯粹。
严辞看着她,想起一段只有读书,听歌,青草香气的时光,那是最好的日子,话到嘴边就成了:“嗯……我不告诉你。”
“你告诉我嘛。”
“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
“就不行,没有为什么。”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刚才她还这么和严辞说,结果很快就反过来。
严辞嘴硬不说,林初萝也没什么办法。
林初萝沉默着,试着回想旋律,却记不太清晰,思绪一直延伸到无法探究的虚无处。
“严辞,你为什么会弹吉他?”旁边乐秋恬好奇地问。
“天生的,与生俱来的的天赋。”严辞笑着说。
“又吹牛。”
乐秋恬根本不信严辞鬼话,可却不得不承认,严辞确实总是给她高高在上的感觉,唯独对她态度一点没变,随性自然。
这时林初萝看着严辞,将脑袋凑近,诚恳地请求:
“严辞,你刚才弹的是什么曲子呀?好好听,能不能教我?”
严辞不想教,看了林初萝一眼:“你刚才都不肯告诉我你的名字。”
林初萝愣了一下,小声解释:“严辞,我说了也是白说,你不会记得的。”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我记忆力很好。”
“那你说说,我爸叫什么?上次我爸爸告诉你,他的名字了。”
“……”严辞不由沉默。
在他心中,林京平就只是林初萝的父亲,仅此而已。
林京平和他没有任何交集,也只是两三个月前提起一遍名字,要严辞还能记住他的名字,属实强人所难。
“严辞,你还说你记忆好,你看你果然不记得了,我说的没错吧。”林初萝一副果然如此的眼神。
严辞有点无语,不知该不该告诉她,早就知道了她名字。
林初萝说:“妈妈是这样和我说的——十年不见,还能互相叫出名字,才是朋友。如果不想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就没必要记住名字了。”
严辞刚才还在想,林初萝从哪来的那么多怪道理。
此刻听完她的话,忽然就明白了,大概她出身书香世家缘故,从小耳濡目染,林初萝的妈妈年轻时候,不出意外也是文艺少女。
能够不期而遇,一定是缘分捆绑着。
严辞由此想到,同窗就是莫大的缘分,可以在校园里,创造出无数的相遇,所以校园时光才一辈子也难以忘记。
但前世严辞初中和林初萝不是同班,哪怕不期而遇,都是自己在看她,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还是从其他同学嘴里听到的。
或许只有纯真的少年,才相信命中注定,何谓缘分?喜欢女孩,就要去问,去寻,去走向她。
严辞不相信年少的命中注定。
……
小城里,秋天天气和少女心情一样多变,一会哭一会笑,上午还下雨,下午就露出太阳。
近乎透明的蓝天,阳光灿烂却不耀眼,街道上开始覆上橘黄色。
三人从回收站的小巷走了出来,严辞拿着吉他,地上有吉他的影子。
林初萝走路时没有任何声音,脚步很轻很轻,阳光下她的眼中浮动温暖的光芒,那温柔好像将世界包裹起来。
湖水与山城,墙头垂下的花,路边挺直的草,和风中头发飞扬的女孩,都很干净,一路上全是风景,于严辞而言,所有的画面都明晰可见,是过去再度出现在身边,是女孩再次映入眼帘。
抵达路口,风很大,林初萝指了指旁边的小区,和严辞笑眯眯地说:“严辞,我家在那边,我要回家啦。”
“喂,这吉他你还是拿走吧。”严辞说道。
“不行哦,我本来就要丢了它,不配做它主人的,拜拜。”
“那下次见。”严辞说道。
林初萝愣了一下,随后眼睛弯成一条缝,因为严辞说的是下次见,似乎笃定会再遇见一样。
“嗯嗯嗯,下次再见!”
林初萝忍不住笑出声来,好像心中某块雪融化,重新和严辞说了再见,声音宛如。
时光此刻是静止的,仿佛有什么定格。
风居住的路边,严辞一动不动地站立着,漫不经心看着林初萝走开,走出视线之外。
秋风虽然大,飒飒的,但都在绕着严辞走,他好像沦为世界的观众。
重活后,想成为另外的人,拥抱不一样的人生,可是林初萝的出现,召唤回他那些情绪,那些色彩,那些橘黄色的青春。
按原本计划,严辞买完书就会骑车回家,可遇见林初萝,总让严辞回忆起曾经穿着校服,干净纯真的样子。
严辞其实很讨厌白月光这个词,可却不得不承认白月光的杀伤力,爱而不得,那种陷入悲伤,灵魂失重的感觉,和吸食毒品一样,是在透支生命。
戒掉年少的喜欢,就像是戒毒,好像身体被截断一部分,心里空落落,只是靠习惯这种感觉,来让自己走出来。
这一世再度遇见,却好像被治好了瘾,回到没有中毒之前。
雨停后的下午,两点半的太阳,川流不息的路人,经过风居住的路口。
乐秋恬看着林初萝走了,心想总算走了,心情美妙不少,隔着衣服,抚着肚子:“严辞,我肚子饿了,能不能先去吃饭?”
严辞本来打算中午就回去,因为刚才修理吉他,拖延了下时间,错过了中午,反而不急着回去。
“你想去哪里吃饭?”严辞问道。
“还是刚才那家沙县小吃吧,味道真挺好的。”乐秋恬说。
严辞无语,你还吃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