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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五十一章 周山之巅

  王正浩轩当真将那大刀王六给放走了。


  王六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


  眼里是三分难以置信,剩下七分都是佩服。


  这少侠,够义气!


  江湖中人讲究个啥?


  不就是义气二字么?


  他已忘记了自己出卖了翻江倒海常白书,也忘记了自己这一家伙死了十几个兄弟。


  李辰安看着王正浩轩此举非但没有责怪,反而觉得这小子似乎忽然之间长大了。


  已从震惊中惊醒的刘管家这才又一次亲眼见识到桃花岛弟子的厉害——


  大刀王六,他并不是土匪。


  他在江南道的江湖还极有名气。


  他是江南镖局的总镖头!


  三境中阶的身手!


  他在江南镖局带镖行走江湖二十载,几无失手,甚至只要镖车挂上江南镖局大刀王六的旗子,那些山匪就算看见也会退让。


  无它,这王六很是凶悍。


  但今儿个……他没有在那个叫断魂刀吴名的少年手里走上一招!


  也没有在这个叫绝情刀王七的更年轻的少年手里走上一招!


  那么这二位究竟是什么境界?


  这桃花岛……底蕴居然如此深厚。


  刚才这个王七公子说他将去参加比武招亲……他还说四小姐是他之妻……


  刘管家咽了一口唾沫,冲着王正浩轩拱了拱手,小意的问了一句:“王公子,您……您真与我家四小姐认识?”


  王正浩轩咧嘴一笑:“岂止认识。”


  “她的武功是我教的。”


  “我身上穿的衣裳,是她亲手给我缝制的。在牧山刀的时候,我的饭菜是她亲手给我做的。”


  “我与她相识五年,朝夕相处五年,我们早已私定终身。这次出山……”


  王正浩轩转头就看向苏寻,笑道:“二舅哥,这次我出山,本就是要去苏家一趟。”


  “另外,我也已经告知了我的父亲。”


  “想必他也在去往苏家的路上。”


  “我爹会向苏家提亲,不过这事儿得办的敞亮,不能让岳父因此为难。”


  “到了周庄之后,你们回去,告诉岳父大人一声,四月初一比武招亲!”


  “我、王、王七,会当着天下武林豪杰的面,打赢所有敢登上擂台来的人,正大光明的迎娶你妹!”


  一旁的阿木那张如刀一般冰冷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


  小师弟真的长大了。


  他已学会了何为担当!


  另一旁的小武一直看着王正浩轩的嘴,他也看明白了,于是也会心一笑,心想这也算是一种江湖中的浪漫吧。


  往后王正浩轩有了未婚妻,但他却一定会追随李辰安,他会不会也将他的未婚妻带在身边呢?


  他有了未婚妻,还会不会去抓狗来炖呢?


  嗯,好像炖狗已不再重要。


  希望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一行人继续前行。


  李辰安依旧搂着萧包子的小蛮腰,萧包子忽的低声问了一句:“你就不担心他输了?”


  “他输不了。”


  “为何?”


  “能赢他的人……估计都会被他爹给提前宰了!”


  ……


  ……


  王正金钟带着三千御风卫站在了周山之巅。


  他已得到了儿子让皇城司谍子送来的信。


  他已看过了这封信。


  他当然欢喜。


  儿子长大了!


  原本还寻思给他找个媳妇,没料到他竟然自己拱到了一个,还是江南苏家的小姐。


  咱家都是粗鄙武夫,也就是识得字罢了。


  文气这个东西显然是没有的。


  如果儿子娶了这苏家小姐……阴阳讲究个调和,文武也讲究个互补,指不定有了苏家文气的熏染,咱王正家还能出个文武双全的举人进士啥的。


  于是,王正金钟咧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他身旁骑在战马上的长孙红衣就很是惊诧了。


  长孙红衣与王正金钟极为熟悉,因为在皇城司的时候,王正金钟本就是爷爷最信任的人。


  “伯父,今天你已经傻笑了三次了!”


  “啥事那么高兴说来让我也高兴一下?”


  王正金钟转头看向了长孙红衣,“红衣啊,你……你喜欢我家那小子么?”


  长孙红衣顿时就不高兴了。


  她瞪大了眼睛,脸蛋儿一红,“伯父,我爷爷虽然去世,但你也莫要想着用你这皇城司提举的身份让我嫁给王正浩轩那小子!”


  “这个……你为啥就不喜欢我家那小子呢?”


  长孙红衣修长的脖子一扬,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咱实话实说,你不会生气吧?”


  “怎会?你只管说!”


  “你家那小子少不更事,太肤浅!”


  王正金钟一听,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


  那小子肤浅么?


  肤浅么?


  好像有点。


  不然不会干出偷吃了他师傅的狗还偷吃了他师傅的鹅这种事情来。


  那小子回到京都之后,京都的犬吠之声都骤然减少。


  这些当然不是个正事。


  那小子好像确实也没干过什么正事。


  长孙红衣扭头看向了王正金钟,觉得自己这话说的太直接了一些,有些伤人。


  她正寻思缓和一下,不料她又看见王正金钟脸上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来,接着她便听见了王正金钟的话:


  “嗯,但我家那小子还是有几分能耐。”


  “他偷狗是绝对的好手,现在……现在竟然学会了偷人!”


  长孙红衣大吃一惊,便听王正金钟又笑道:“嘿嘿,他找到媳妇了!”


  长孙红衣:“……谁家姑娘瞎了眼?”


  王正金钟瞅了长孙红衣一眼,悠悠说道:“可不是谁家姑娘瞎了眼,而是……我那儿子太耀眼!”


  长孙红衣:“……”


  “对了,你可有喜欢的人?若有,伯父为你做主!”


  长孙红衣想起了阿木。


  那个如刀一般冰冷的酷酷的少年。


  他的神态是那么的坚定,他的意志当然就如磐石一般的顽强。


  他的表象虽然冰冷,但他的内心……指不定极为火热。


  具有这种特质的女人,往往都是女人中少有的极品。


  具有这种特质的男人……那绝对是天底下最有担当的男人!


  长孙红衣眉梢一扬,眼露欢喜,却没有说出阿木这个名字。


  凌冽的寒风吹得她长发飘飘也吹得她那一身红衣猎猎。


  “我的事,暂不用伯父操心。”


  她忽的转换了一个话题,她看向了王正金钟,极为认真的问了一句:


  “不是说北部边军的那位夏侯大将军率军南下了么?我们是继续前往周庄还是渡江北上去守卫燕云关?”


  王正金钟微微一笑:“咱既不去周庄,也不去燕云关。”


  长孙红衣一怔:“那我们去哪?”


  王正金钟手里马鞭一指:“去平江!”


  “去平江干啥?”


  “给我儿提亲……帮我儿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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