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开国之初国家百废待兴,加之又不断收复失地,疆域面积扩大,需要更多的官员来治理地方,在定初官员数量少的情况下,会出现员少阙多的现象。尤其在太祖时期,经常出现缺官的问题,“诸道幕职、州县官阙八百余员。”“时国家取荆、衡,克梁、益,下交、广,辟土既广,吏员多阙。”随着疆域面积的不断扩大,对官员的需求增加,而国家初立,人才稀少,所以对于守选之人经常放选,以解决缺官问题。
太宗在意识到缺官问题的严重性之后,便开始不断扩大科举取士的规模,官员人数开始增加,但太祖、太宗时期还没有出现官员待次、待阙的现象。扩大科举取士的规模的确解决了官员人数不足的问题,但在官员人数已经足够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减少入仕人数。
虽然在这一时期还没有形成严重的冗官问题,但祖宗时期所开创的放选和扩大科举取士规模的先例被之后的大定统治者所继承,科举取士的人数不断增加,也会对守选的官员放选,这导致官员人数迅速增加,造成了大定严重的冗官问题,为官员的待次、待阙现象埋下了隐患。
从真宗朝开始,随着科举取士人数的进一步增多,冗官问题开始出现,员多阙少的矛盾突出。真宗曾问陈尧叟:“今员多阙少,四时许选犹虑壅塞,况锁铨乎?”陈尧叟回答可以复置六曹官,这样一百个州就可以有六百个官阙位。
而王旦却说:“今选集待阙者二千余人,纵增二三百员亦无益也。”这里的“待阙”指的是还没有注授官职,也就是待次。可以看出此时官员待次人数已经过多,员多阙少,虽然可以通过增加官阙位来减少待次人数,但因待次人数达两千余人,仅增加几百个官阙位是不够的,依然不能很好地解决员阙矛盾问题。
仁宗时官员人数更是迅猛增长,庆历四年,宋,仁宗对臣僚说:“仕进多门,人浮政滥,员多阙少。”因为入仕途径多,官员人数增加,导致出现员多阙少的现象。当时判流内铨的张方平向仁宗上言:“大约三员守一阙,略计万余人,十年之间,所增官数如此,若更五七年之后,其将奈何?”三员守一阙在大定是很普遍的现象。
随着官员人数的增多,选人改京朝官的人数自然也增多,在仁宗皇祐年间出现了选人在改官时需要待次的现象,选人改官需要有举主的举荐,为了减少改官的人数,对监司可以奏举的人数进行限制,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待次人数还是有增无减。
“皇祐中,始限监司奏举之数,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减六七十人。”在待次人数增加的同时,待阙的人数也在增加,庆历六年,权御史中丞张方平言:“约在铨选人仅以万计,以此逐处率递用一年半阙,比罢任候差待阙,五六年间未成一任。”铨选人数较多,官员的任期被缩短了一半,但因待阙时间长,即使缩短了官员的任期还是五六年难成一任。
德宗时,选人待次人数增多,皇帝难以在短时间内引对完毕,等待引对的选人即待次人数达二百多人,御史中丞贾黯言:“吏部奏举磨勘选人,未引见者至二百五十余人。”
理宗朝,官员人数的增长亦十分迅速,冗官问题严重。选人改官是官员仕途中的大事,选人改官时需要等候皇帝依次引对才可注拟官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官场,改官人数也随之增多,等候引对的时间即选人待次的时间也就越来越长。“至是,待次者多,有踰二年乃得引。帝闵其留滞,诏每甲引四人以便之”。
英宗时,冗官问题更为严重,上官均言:“今之士大夫列于版籍者,可谓至冗矣。京官自承务郎至朝议大夫,凡二千八百余人,选人一万余人,大使臣二千五百余人,小使臣一万三千余人,举天下之员阙,不足以充入仕之人。”官员人数太多,现有的官阙位不能容纳过多的官员人数。
官员人数膨胀,选人和小使臣的数量尤其多,不管是文臣还是武臣都以中下级官员人数较多,是高级官员的五倍之多,待次、待阙的主体正是这些中下级官员。而将所有的官阙位都利用起来,也不能容纳如此多的人数,结果就是让更多的人待次、待阙。
入崇宁以来,冗员问题依旧十分严重,“以冗员猥多,虽略曾裁损,其数尚繁。”虽有减少冗员,但官员人数依然很多,员多阙少的问题依然不能解决。不管是皇帝还是朝臣都意识到冗员问题的严重性,但都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不从源头上减少官员的人数,控制入仕之源,任何企图缓解冗官问题的措施都是徒劳的。
是以,冯过能只在翰林院不到两年便外放一军通判,绝非轻而易举之举。
资哲透露了其中相关内情,冯过此次升迁外放与他在金陵倭寇入侵事件中的表现不无关系。其时,区区数十名倭寇闯入金陵城逞恶行凶,所过一处鸡犬不宁,守备军士防御不力导致城中多有百姓受到侵害。冯过却率人不退反进,歼俘倭寇数名。要知道,倭寇来去无定,鲜有被俘获者。冯过勇斗倭寇,可谓是奇功一件。只是此事关系朝廷颜面,被压了下来。有功不赏算是事出有因,但并非是抹去了他的功劳。这不,此次越格提拔便是吃了金陵杀倭的福利,否则资哲几人再如何争取只怕也未能竞功。
珍惜吧,冯七郎。
前往河东赴任,有一个月的上任假。
之员上任,指官员前往任官之处,之官上任有一定的时间规定。官员如期赴任关系到朝廷权力的强化,关系到行政效率的高效运转。比如明确规定川峡、岭南、福建官员任命,给两个月的上任假,这两个月的上任假不包含路程。
超过期限不得再上任,遣送到朝廷,不再有任官的资格。本朝之官限满不赴会受到惩罚,其规定可见于《定刑统》卷九《职制律》载:“诸之官限满不赴者,一日笞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也就是说,之官上任违限会受到惩罚,轻者会受到鞭笞,重者会受到徙一年的惩罚。
冯过自是不会犯此低级错误。
上任前,他拜访罢师长,又与同年乡友聚了几场,大抵是有求托之意。此去沁州,董小宛几人留在京中,还得请资哲等人照拂着。
资南嘉虽刚过及笄之年,性情娴雅,落落大方,已显名门大妇之气度,平素与董小宛、应素白相处融洽,时常交流琴棋书画之道,借用刘几与徐元杰私下里所言真真是“羡煞旁人”。
娶妻娶贤,更何况是资南嘉这等容端貌美、兰质蕙心的女子,实为良配也。
而对于董小宛数女的存在,资南嘉所表现出来的大度更是让冯过心生“羞愧”。
本朝“纳妾”现象随着士大夫的享乐频频发生,虽然有着王安石、司马光等人公示“坚决不纳妾”,但终究抵不过潮流,如苏东坡就和妾王朝云上演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可在“纳妾”现象的背后,大定还有奇怪的“租妾”现象,彼时称为“典妾”,租意味着“女性”成为一种商品,在市场开始流动,这可以说是商业发达的大定所演变的一种畸形现象,挑战着人性,但令人咂舌的是,这种现象被风靡起来,时人乐此不疲。
“典妾”之所以用“典”,是因为这种现象起源于欠款者以及急需钱财之人,以自己的“妻子女儿”作为“质押物”向另一方借钱,于是号之为典。妻子女儿不同于物品,是活生生的人,但是因为社会地位低下,不论是典当的一方,还是“受典”方都毫无心理压力,将这种情况看作天经地义。
敢质押“妻女”的往往都是社会中的小商人,他们的出身和困境,只有出卖尊严才可以换来转机。于是便有了“本朝蓄婢,蔚成风尚,不以为耻,即士大夫之流,亦不例外”。
但是质押妻女,并不是一锤子买卖,典“妻女”者只典当一段时间,与典当货物借款一样,还了本钱和利息,又可以把妻女取回来。但越是这样,才越让人感到荒谬,因为这意味着,“典妾”之风,对女子而言是无尽的灾难。比如一位名为“高文虎”的士大夫,他就是著名的“租妾”者,他的妾名为银花:“同往新安,供事三年,登城亭,览溪山,日日陪侍,余甚适也”。
所谓“供事三年”,实指“租妻”的时间,银花本为人妻,但奈何夫家变故而被典到高文虎处,这期间,他们胜似情侣,但事实的本质却是让人震撼,这对仅仅是临时夫妻,还是光明正大的如胶似漆,其之亲密背后让人匪夷所思。
在汴京互近,甚至还诞生了一条“租妻女”的产业链:“京师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育女,则爱护之如擎珠捧壁。稍长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择娱待”。这种扭曲的风气,因为士大夫阶级的喜好,直接将“生女”当作乐事,但这却不是女性地位变高的象征,反而是落入进一步悲惨命运的循环。
都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资南嘉待董小宛几人如姐妹,自是因冯过之故。
也正因如此,冯过又怎能辜负伊人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