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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想入非非

歌里有唱:“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董小宛想些什么呢?来金陵说是为了“事业”,这才多久又要去汴梁见识天下最繁荣的娱乐事业。
其实,仅就娱乐文化而言,两京相差无几,甚至南京还稍胜一筹。东京有七十二家正店,南京又差哪了?“十里秦淮生春梦,六朝烟月荟金陵”。况且,还有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艳”,质量数量俱佳,能比不过李师师、聂胜琼那几位?
是以,这根本就不是促成她东京之行的原由,她甚至都懒得去寻找光明正大的理由。说到底,不管是来金陵还是去汴梁,她都是为了冯过。
至于冯过能否在会试被取中则完全不在考虑选项之中,对他,她总是有着迷之信心。
虽未曾明言,但她从未掩饰过对冯过的爱慕。这份情因才而起,因才而深,她对他的崇拜与痴迷就那么cll的摆在那,正大光明,反而令人生不起丝毫亵渎之心。这样的一个女子,如空谷幽兰,又淡雅如菊,不争不妒,不急不躁,聪慧豁达,却是坚韧无比的。
或许,又因了她的出身,让她不会太过主动去索取,只愿静静的守在他身边,静静的望着他,偶尔第一时间读到他的新作,那也是极好极好的。
这样的女子啊,让冯过不忍伤之分毫。若是依了他的性子,一夫一妻嘛,娶了她也是人生无憾了。什么戏子歌ji,在那个时空可是能造成万人空巷的大明星,粉丝们不就恨不得为所追的明星奉献所有么?
是了,粉丝群体便是所谓的“饭圈”,本应当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个文化小圈子,无可厚非,应予以支持,接受社会多元化,但是一部分人的做法破坏了这个初衷,令“饭圈”变了味儿。变味儿的初级阶段各种打卡、打榜、社交app上的互相竞争,这种行为给人感觉追星变成了负担,佛系追星会被抵制,不打卡,粉丝群不发言会被清除掉。变味的中级阶段必须花钱购买自家偶像的代言的产品,化妆品、杂志、付费歌曲……看谁买的多,谁为自家偶像花的钱多谁是资深粉丝,而不花钱或者少花钱的就有点……变味的高级阶段是无条件支持自家的明星,无论他(她)做了什么触犯法律、触犯道德、甚至上升到国家层面的东西,依然雷打不动的支持、对抗和狡辩。即使事件已经发酵到无法收拾的局面了依然在各种平台上为其开脱,在粉丝群说暗语内部交流。这些变了味儿的“饭圈”文化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选秀节目打榜倒牛奶事件了解一下,以前的资本家就是这么干的,宁可把牛奶倾泄沟渠也不会给饥寒交迫的贫苦民众。要不怎么会说是万恶的资本家呢?但为了打榜倒牛奶的这些狂热粉丝可都是青少年哪,他们倒的哪是牛奶?难道不是父母的血汗?为了与你八杆子打不着的所谓明星,肆意糟践着父母的辛苦努力,何其悲哀!
0K,牢骚发完,话题回转。
冯过是敬重董小宛的,敢爱敢恨,却又兰质蕙心不争不抢,这反而让他心生愧疚——再如何都不可能娶她为正妻的,可她甘心做个妾室么?
或许,她是愿意的,从她与资南嘉的相处中便足以窥视究竟。
最难消受美人恩。饶是心理年龄已是大叔级别的冯过也觉感动,红颜蓝颜的莫提,爱情是自私的,即使退一万步,还是需要一个名份。三妻四妾,终是这个时空法理道德皆认同的生态环境。
当然,寻常百姓可享受不了这待遇。
《庄子》载曰:“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汉人除了“嫡妻”外还有“偏妻”、“下妻”、“御婢”等,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陔余丛考》考证:“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称也。”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并不仅仅局限于正妻。
自古以来,男子结婚娶妻的目的非常明确:一为祭礼掌家;二为传宗接代。正妻可以参加家庭大事的决议,也能够到家庙宗祠里参与祭礼。正妻所生的子女是家族的延续及血脉、财富的传承者,如果男主人外出不在家,那么身为“当家主母”的正妻就是家里一切大权的拥有者和决定者。
即便是一个大富大贵之家拥有着“三妻”,这“三妻”中也只有正妻才是真正有名有实的当家主母。
“平妻”即庶妻,最早是对商人在外地所娶女子的一种称谓,“平妻”虽然也占着一个“妻”字,但其真实的法律地位依然是妾,区别在于“平妻”不需要像妾那样给正妻行礼作拜。平妻的地位始终是低于正妻,略高于小妾。
妾室的存在有何意义呢?
妾室的主要职责就是服侍好男主人及正妻,妾室可以身份低微、也可以不诞育子嗣,就算家中没有正妻,妾的身份也不能提高,妾室时时刻刻都要受到家规的管制,不得僭越。而且就算妾室生养了子女,她的孩子在家中的地位也依然要低于正妻所生育的孩子。
男子之所以要纳妾,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种考虑:第一,妾大多都是以色侍人,能满足男主人的好色之需;第二,妾室还能给家庭带来劳动力和子嗣;第三,妾室众多还是男主人财富和身份的象征。
而《昌律疏议·户婚律》和《楚刑统·户婚律》均规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也就是说,家中有妻而再娶,不仅男方要被判处徒刑一年,若女家明知男子有妻而将女儿嫁给对方,也要减一等处罚,若女方不知而被骗嫁人,则女方不受惩罚。当然,双方的婚姻关系则必须解除。《大定律》则规定,“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有妻更娶妻,并耦匹嫡,有乖正义,亦杖九十,后娶者,离异。”
虽然允许纳妾,但也并非想纳就能纳。
正如前文所说,自古以来实行的乃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于正妻人数限制极为严格,但对于妾的人数限制却相对较为宽松,然而即使如此,纳“妾”也不是想纳就能纳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人都有纳妾的资格。
汉朝时便明确规定,“功成受封,得备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妇”。也就是说,只有因功受封者,才可以纳妾八人,卿大夫则只可以纳妾两人,至于普通百姓,就只允许娶妻一人,而不允许纳妾。而这一制度被后世朝代所继承。
当然,历朝历代以来对于民间纳妾,实际上管控并非那么严格,尤其是对于商贾之家,虽说没有纳妾的资格,但凭借财富却可以行纳妾之实,而朝廷一般也是默许的。但如“平妻”一样,朝廷虽然默许,但却并不合法,一旦有人闹到官府,还是会遭受处罚。
大定自也遵循了历朝历代的一夫一妻的制度,亲王级别经过皇帝的允许才能最多娶十个老婆,到了郡王的级别只能娶四个妻妾,除非是这四个妻妾没有子嗣,否则是没有机会再娶妻子的。所以说三妻四妾是不可能的。
所以,通常能娶妾的也只要王公贵族能够娶的起,对布衣老大众而言,这也仅仅一种奢望。大众的收入水平不高,能娶一个传宗接代就已经很不错了,再多纳妾根本负担不了。
呵呵,冯小七想的似乎有点多,事实上这事很是棘手。
冯、资两家已有约定,待殿试后(是的,两家人认定冯过中进士乃是板上钉钉之事)就商议冯过与资南嘉的婚事。对此,无论是十六岁的冯过还是十四岁的资南嘉都是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能听从不可反对。好在二位当事人相识,彼此都无异议,够幸运的了,既非政治联姻,更非盲婚。
定三年嘛,十九岁的男子结婚早了些,但十七岁的女子出嫁可不算早了,一切刚刚好。
至于三妻四妾,齐人之福?任重而道远哪,需为此孜孜以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资南嘉的柔,董小宛的婉,应素白的憨,方兰芝的飒,以及甄金莲的俏……诶,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得,这一波又让他装成了。
舞台上一幕演罢,赢得一片喝彩叫好。
观众买账,演员们自是成就感满满。
但一片和谐声中却传出很是另类的鸭公嗓:“那谁,演七仙女的那个,进来陪本衙内喝酒。”
说话的是一个油头粉面的绿色锦衣青年,带着几个手下拦住刚下舞台“七仙女”扮演者。
卧艹,衙内耍流氓诶,有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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