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面对方百花,冯过居然有些局促。
呃,难道他会承认是因为方兰芝之故,那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啥的吗?不不不,他只是感觉“百花”这名儿忒接地气了些,或者说根本就是俗。
其实不然,要知道这年头女性是不配有名的,未嫁只“大女”“二女”的叫唤着,嫁人后前冠以夫姓后缀以“氏”,就这么简单粗暴,一目了然。
原本,未出嫁的女子会取名,等及笄之后,有婚配对象的会取字。所以没嫁人的又称“待字闺中”。
自周以降,绝大多数女子没有自己的名字,但应明确表示自己的姓氏,以适应“同姓不婚”的人伦规约。周代贵族妇女在人名称谓中往往是行第序号加上姓氏,以示与其他同胞姊妹的区别。如:伯姬(姬家长女)、孟姜(姜家长女)、仲隗(隗家二姑娘)、叔詹(詹家三丫头)、季姒(姒家四闺女)、少嬴(嬴家老姑娘)等。再发展到后世,就是王二姐、尤三姐、刘四姐、杨八姐、苏小妹之类姓名格式。
这里的“姬”、“娥”、“娘”等只是对女子的一般性的称呼,并非其人真正的个性化名字,例如历代文艺作品中的虞姬、温姬、赵姬、曹娥、秦娥、窦娥、吴娘、萧娘、徐娘等。
在姓氏和“娘”之间加上行第序数,是上述两种女子姓名格式的融合,如:公孙大娘、孙二娘、扈三娘、黄四娘、赵五娘、辛十四娘等。
已婚妇女则以夫家姓氏称。
其一,称为“某人妻”。如《后汉书·烈女传》中的“渤海鲍宣妻”、“太原王霸妻”、“广汉姜诗妻”等。汉末《胡笳十八拍》的作者、著名的女诗人蔡琰,字文姬,可以说是有名有字的一位特殊的女性了,但在《汉书·烈女传》的卷首仍称之为“陈留董祀妻”。
其二,称为“某人妻某氏”。在丈夫姓名后加上女子娘家的姓氏,例如《焦仲卿妻》的序言写道:“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晋书·烈女传》也是这样:“羊耽妻辛氏”“杜有妻严氏”“王浑妻钟氏”等等。
其三,用夫姓加父姓并称为“某某氏”。如王二妞嫁给姓孙的,就叫“孙王氏”;刘三姐嫁给姓李的,就叫“李刘氏”。
其四,儿子成名后,以儿子姓名加上“母某氏”为称谓。例如“陶侃母湛氏”“虞潭母孙氏”“周颀母李氏”等。这叫“母因子贵”。在乡村鄙野间或以子女名称之,如:“栓柱他娘”、“小翠儿她妈”。
其五,已婚妇女以丈夫名加“嫂”字称之。一般女子并没有自己真正的名字,只是依其排行,称为“大女”、“二丫”“三妞”“四姐”“五妹”“老丫”等;出嫁后,依其丈夫排行,称为“大嫂”“二嫂”“三嫂”等;年长后,称为“大娘”“二娘”“三婶”“老婶”等。
不过,女子无名并非绝对,盖因长辈重视程度不同而有无。迅哥儿、南嘉不都有大名么。
咳,说句题外话,那个时空冯过的岳母名叫“长女”,可见其父母是有多么敷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是有多么严重。
别问冯过如何知道方邵氏的大名,要问就是方兰芝说漏了嘴。嗯,是七月半那天,小妮子酒性大发,结果低估了“吉阳谷烧”的浓烈,喝了个酩酊大醉,说了好些个醉话。
都说酒醉心明,其实,酒后吐的未必是真言,更有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
七月半是上饶人的叫法,官方称作七夕节,又称七巧节、七姐节、女儿节、乞巧节、七娘会、七夕祭、牛公牛婆日、巧夕等。
七夕节由星宿崇拜衍化而来,为传统意义上的七姐诞,因拜祭“七姐”活动在七月七晩上举行,故名“七夕”。拜七姐,祈福许愿、乞求巧艺、坐看牵牛织女星、祈祷姻缘、储七夕水等,是七夕的传统习俗。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织女”、“牵牛”二词见诸文字,最早出现于《诗经》中的《大东》篇。诗中的织女、牵牛只是天上两个星座的名称,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
到了东汉时期,无名氏创作的《古诗十九首》中,有一首《迢迢牵牛星》,从中可以看出,牵牛、织女已是一对相互倾慕的恋人,不过诗中还没有认定他们是夫妻。
在文字记载中,最早称牛郎、织女为夫妇的,应是南北朝时期梁代的肖统编纂的《文选》,其中有一篇《洛神赋》的注释中说:“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这时“牛郎织女”的故事和七夕相会的情节,已经初具规模了,由天上的两颗星宿,发展成为夫妻。但在古人的想像中,天上的夫妇和人间的夫妇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故事中还没有什么悲剧色彩。
至于为什么牵牛、织女要在“七月七日乃得一会”呢?原文未交代。据后世推测,可能一方面是每年七月夜间的星辰在天空最为明亮,牵牛、织女二星相距较近;另一方面,七月七日是当时民间风俗“乞巧”的日子,而劳动人民都把织女当作劳动能手,因此能在“十日之内,织娟百匹”,便向她“乞巧”。于是,人们就把牛郎织女故事和民间习俗揉合到一起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故事在继续丰富和发展。在《荆楚岁时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哀其独处,许配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衽。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一会。”牛郎织女的故事发展到此,就起了较大的变化。由于牛郎织女婚后贪图享乐,“废织衽”,因而激怒了天帝,受到惩罚。这便给故事带来了悲剧气氛。
为了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冯过决定给这神话故事再蒙上更为浓烈的悲剧色彩。作为文化搬运工的他再度施展文抄大法,将那个时空明代朱名世的《牛郎织女传》付梓于《信江杂志报》。呃,字数不够,没法给“吉阳书局”印刷成册。另一方面,又写成白话文让应素白排演。
对于他的“不务正业”,别人除了“流弊”之外还能说什么?饶城的戏迷们又有眼福了呢,真要细论,他完全当得上信州娱乐圈教父之称。
对于资南嘉和董小宛这种才女而言,话本小说只是无聊消遣,诗词美文方有致命诱惑力。满满的少女心,自是最清馨浪漫的年纪。
是以,当读到那阕《鹊桥仙》时,她们俱是痴了。
词中明写天上双星,暗写人间情侣;其抒情,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读来荡气回肠,感人肺腑。
讲真,“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的句子杀伤力确是强大,以双星会少别多为恨,独谓情长不在朝暮,有化腐朽为神奇之能,注定会留传千古。
借牛郎织女的故事,以超人间的方式表现人间的悲欢离合,古已有之。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燕歌行》、《辛未七夕》等等。楚定等词人,也曾吟咏这一题材,虽然遣辞造句各异,却都因袭了“欢娱苦短”的传统主题,格调哀婉、凄楚,相形之下,冯过此词堪称独出机抒,立意高远。
这样的词又岂止是令资南嘉与董小宛痴迷,一问世便在最短的时间传唱开来,秦楼楚馆瓦舍歌坊无不在演绎此曲,真可谓全城尽唱《鹊桥仙》。
而造成如此轰动场面的始作俑者却并非是冯过,而是冯迅。
若非必要,冯过不会在文抄公一条道上走到黑,以他前世的国学功底及二十年的工作历练再加上这二年来的苦读,即便不作弊,也大概率能通过乡试。至于诗词,毕竟是闲暇之余的消遣,说穿了是文字游戏,他倒是能依葫芦画瓢的写一写,却不热衷于此,倒是很愿意写写字。墨香余韵,可以静心养性陶冶情操。许是心境开阔,他的书法突飞猛进,“董体”已渐趋大成,平日里极少临摹字帖,而是想着写什么便写什么。有时是一两句诗,有时是三两行“金句”,性之所致,往往是前言不搭后语,即便有人看了也是云里雾里,但偶尔也会写完整的诗词。大多是写完即焚的,只有自我感觉良好的才保存了下来。譬如这阕《鹊桥仙》。
能随意出入他那间名为“品涩居”的书室的冯迅恰巧见到了此词,心里嘀咕着“明珠暗投”,便悄悄的拿了出来,又献宝似的转手就让资南嘉和董小宛“品鉴一二”,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至于小妮子为何会有此番操作,那便不得不说有其母必有其女了。冯沈氏是恨不得长得俊的小娘子都让过儿给收了,冯迅亦然。毕竟,资、董二姝待她可好着呢,她自然得谋划着将她们都变成“大嫂”。至于应素白就差了些,就知道排戏唱戏,没有一点眼力见,想进冯家门可就“路漫漫其修远兮”喽。还有方兰芝,诶,好像是“侠女”呢,似乎也可以是“大嫂”,试试看可不可行。
迅哥儿生性活泼,与性格爽朗的方兰芝勉强算是一路人。这不,七夕那天,二人偷偷摸摸的喝了点谷烧酒,便醉态可掬,甚是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