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末年,汪直移巢烈港,在浙江海道副使的默许下,汪直得到了一段时间的贸易自由,同时和官府中人交游甚密,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汪直部下分为几大船团,代表性的船团长有浙江人毛海峰、徐元亮,安徽人徐惟学、福建人叶宗满。汪直的部下甚至可以堂堂正正的在苏州、杭州等地的大街上与百姓进行买卖,百姓则争相把子女送到汪直的船队中。
开始时,汪直仍对朝廷抱有极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然而福建的萧显、邓文俊、林碧川、沈门,广东的何亚八等,以及一部分汪直的部下,如徐海,引导倭寇袭击中国内地。
他又受明海道副使李文进邀请,和明军把总张四维击破一股倭寇,俘获倭寇海船两艘,然后就带领人马在定海主持开市。但因为汪直无法剿灭海盗,又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因此汪直反而被认为主使和策划了这些“入寇”事件。
于是明廷背信弃义,嘉靖三十二年闰三月一个深夜,总督王忬派遣总兵俞大猷率官军偷袭沥港围歼汪直。汪直败走日本。
其实,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贸易合法化。这个要求似乎不过分,却被定廷完全忽视。
但事实却是禁而不止,海上贸易通道仍在,只不过是转入地下而已,这其中不乏官员身影。
马克思曾经说过,“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豪不畏惧。”
海贸利润惊人,又怎会没有铤而走险之徒?
汪直沦为通缉海盗,被列为“A级通缉犯”,既冤又不冤。
因遭官府“戏耍”,汪大盗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不是说我是“海盗”么,那我就成全你们,免得你们背负“说谎”的骂名。于是乎,他破罐子破摔……此次大举进寇,算是声势最为浩大的一次,浙江、福建滨海千里皆受其扰,所到之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军民惶惶不可终日。
这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啊,当初令汪直“逼上梁山”的“功臣”们少不得要问责挨板子了。办的是啥事啊,逼良为娼……
但“倭寇”既来之定不会安之,少不得要大肆抢掠一番。人家千辛万苦漂洋过海而来,求的当然是满载而归。
但这些与我何干?杞人忧天。冯过苦笑,难道跑去和官府巴拉巴拉说,汪直并非十恶不赦,还可以抢救一下的,真杀了他非但无利荡倭大计还会适得其反……就问你哪位?哦,信州院试案首,添乱呢,等你位列中枢再议这军国大事,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这常伷还真“轴”,头包铁的一匹,有地位任性哪,这种敏感的政治事件说登报就登报了,就不怕引起“上面”的不满?还是说,他那位坐在龙椅上的远房堂兄与他关系够铁、由得他在封地作威作福大搞一言堂?
冯过怀疑常世子是穿越同行是有迹可寻的,就对方幡然醒悟后的种种操作显然是划时代的,可谓是高瞻远瞩。就如那个时空的历史名人王莾,不也被广大脑洞大开的网友划为穿越客?
疑点有十:
一,王莽极度仇视匈奴和高句丽。仇视匈奴就不说了,匈奴年年和汉朝发生战争;但是仇视高句丽就有点说不清了,当时高句丽只是一个比较穷的小地方而已,他竟然把“高句丽”改成“下句丽”,厌恶棒子国之心可见一斑。
二、对于新科技的重视,王莽痴迷于很多被儒家视为奇技淫巧的新生事物。据说他还曾经亲手解剖过人体;当时民间有人想发明飞行的器具王莽亲自接见那人,并给钱资助。说明王莽对“科技对于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有一定认知的。
三、土地国有化,禁止私人买卖。将土地重新洗牌,没有土地的农民夫妻会分到100亩田地,王莽强制规定,人均土地100亩,多占土地的人家,不是富豪权贵还是普通百姓,立刻要无条件交出土地。必须分给贫民,土地不许买卖抵押,眼熟不,这就是土改!
四、废除奴隶制度,王莽十分痛恨奴隶制度,禁止买卖奴仆。买卖人口是“悖天心,逆人伦”的罪恶行径,必须立刻停止。
五、强迫无业游民必须劳动,没有具体工作的的游民,每年必须罚布一块,或者劳役,由国家承担食宿;这位改革家极痛恨那些不劳而获的、浪费社会资源的人。
六、酒、铁、盐收为国家专卖,国有经济为为主体,宏观调控市场经济。
七、计划经济政策,王莽实行政府控制物价,严打商人屯货炒作。商人货物低于政府定价随意买卖,有点像今天的物价局;物价高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步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典型的计划经济调控,能最大程度的消除贫富差距。
八、贷款制度。经营生意农商的可以向国家贷款,国家收取利润的十分之一。贷款进行祭祀或者丧事的,国家可以无息贷款,看来王莽还是知道高利贷是敛财的好手段。
九、平衡税收,王莽对于手工业者,或者其他买卖行商业活动收取所得税,用来平息物价和贷款支出。
十、王莽还曾实行廉租房政策,长安城中曾经投资建设五个里,一共200间个廉租房的住宅社区,供贫民廉价租住。好嘛,连社会不稳定因素都用现在的思维来考虑。
讲真,若是见到常伷,冯过怕是会来一句“天王盖地虎”,但若对方幽幽的对一句“宝塔镇河妖”……两位穿越客他乡遇故知悲喜交加而抱头痛哭?那画面太美,不能多想。
想不到的是,这个机会马上来到,虽然剧情没有依着他预想的发展。
正月十五,元宵节是日,前期铺垫的繁闹氛围达到顶点。算不上是厚积薄发,毕竟灯会要持续数日,十五正节只是gc之一,二月二才能到达顶点。
一大早,便有请柬送到冯过在城里的落脚处——冯氏别业。这回登门的不是甄金莲,是络腮胡子小春哥。
见过几回,冯过对春哥算是了解一二,晓得这姓贾的大汉貌似鲁莽粗线条,其实心思细腻的很。他原非以貌取人的人,再者,即便是爱屋及乌,对贾小春也不会轻视鄙夷。
请柬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上写“诚邀冯公子莅临云想阁……”云云,看那字迹应是董小宛亲笔,可见伊用心之诚。
得,也莫纠结了,原本还犹豫着该先去“云想阁”还是“琼台”,大抵有“公”“私”两方面的顾忌,既然白小姐如此厚爱,那还有啥选择?
不过,听说应素白花魁首秀表现的有失水准,这令一干拥趸大失所望。很直接的体现便是,首日的花篮数,董小宛豪收一百八十三只,冯倩倩获得一百五十六只,相差无几,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可应素白却只收取九十八只,这差距……实在令人大跌眼镜。要知道,“信江杂志报”虽说也是董小宛的“金主”,但前段时间可是差不多用了相同的篇幅宣传将董小宛冯倩倩应素白三人,还用了“信江三痴”(还好不是“三美”)这个词。一言以蔽之,这三位几乎提前定下了花榜一甲,要评的只是排名顺序。但首日的成绩却与先前预测的不太相符。应素白虽也在前三之列,但距前两名相去甚远,领先第四名也只有区区九只花篮。小应子若再不奋起直追,别说勇夺状元,便是探花之位边岌岌可危。
其实,董小宛与冯倩倩表观的远谈不上惊艳,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前者一如既往的予人清淡如菊之感,才女风范一展无遗,弹唱的仍是她自己的作品。一首“元夕诗”很是应景——
“火树银花三五夜,盘龙堆凤玉烛红。
兰棹轻摇秦淮夜,紫气烟笼钟山峰。
明镜悬天犹有韵,幽兰虽香不禁风。
断梗飘蓬无归处,天涯芳草何处逢。”
诗作算不上高明之处,却胜在唱腔中那婉转迴吟、一咏三叹的幽怨意境,即便是文字鉴赏力不够的也会沉浸其中,更遑论那份优雅绝美的样貌与身姿。
后者则胜在能歌善舞,在舞台上轻盈灵动,身轻似燕,软如云絮,双臂柔若无骨,舞动间步步生莲,如花间飞舞的蝴蝶,如潺潺的流水,如深山中的明月,如小巷中的晨曦,如荷叶尖的圆露,让观者如饮佳酿,醺醺然不能自已。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大抵如是。
但应素白的表现可就差强人意了,往日里再娴熟不过的曲子居然也会忘词、走调,这让卯足了劲要为她捧场的“恩客”们失望不已,只不过因了往日的美好印象而没有给出差评。首日的失常尚可原谅,若是今日再有差池,那应素白可真就凉凉了。
比赛,总是充满变数,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在,方更吸引观赛者。
此时判定鹿死谁手,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