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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八章 存在即是合理的

我有一座山正文卷第四百五十八章存在即是合理的既然下定决定了决心,那就不用多啰嗦了,把为数不多的燕麦统统都给撒到地里之后,于飞又打起了那一方水池的主意。
存在即是合理的,既然这个水池出现在燕麦地边上,那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果然,寻摸了半圈之后,在水池的一个拐角处,于飞发现了一个比较特异的地方,一个独立突兀出来的半截把手类的东西。
试了几试,他把那半截把手扳到可以活动的那一面,随即,那个池子边上的几块怪石就有了动静,一股股清泉流进了那一块块的土地里。
“好家伙,这设计还挺合理的。”
看到水流的方式之后,于飞赞叹道,虽然水池上的这个机关似乎更有价值,但于飞还是觉得清溪流经田地的方式才更具有代表性。
水流不是那种常见的一拥而上,而是沿着青石板的边缘流经每一块土地,最后才一点一点的慢慢往里渗透,这样一来,所有的地块就都能得到滋润。
于飞搓着下巴想了想,在他的心目中已经认定这里就是一个种植燕麦的场所,就像家里的自留地那样。
难道说这里曾经就是一个影视剧中所描述的一个山门,或者是里所写的那种隐世大家族的居住地?再不济也可能是一个大仙隐居的场所。
“汪汪~”
一阵狗叫声把他的注意力给拉了回来,闪电那边似乎有着什么发现,这会正冲他叫着呢。
于飞沿着石板路走了过去,闪电仰着头围绕他打了个转,兴奋的的样子无法掩饰,叫了两声之后,又冲着被它自己刚刨开的坑叫了一阵。
好家伙,一条泛着青色的腿状物就那么耸立在坑底,要不是可以看到反光的地方,于飞第一眼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远古凶杀案现场。
于飞伸手将起其上粘黏的泥土用手扒拉开来,一个类似于蛤蟆腿一样的青铜腿露了出来,眼看它下面还连接着其他东西,他对闪电招呼一声,一人一狗欢快的刨起土来。
废了半天的劲,那个东西终于露出全貌来,那是一个三足鼎,斜斜的栽倒在泥土里,看那样子应该不是近代的仿品,上面有着一层厚厚的铜绿。
待于飞把那个鼎翻转了过来,一个三足金蝉鼎就呈现在他的面前,圆形的鼎壁足有十公分厚的样子,外壁上还有着简单的云纹。
“这玩意应该算是古董吧?要是拿出去卖应该能卖不少钱。”于飞在嘴里赞叹到。
“汪汪汪~”
闪电对着坑底又是一阵的狂叫。
“还有?”
于飞伸头看了一眼,里面似乎还有这东西,经过再次的一番折腾,他又从坑底挖上来一个圆形的盖子,往那个三足鼎上一盖,严丝合缝的。
“吆喝~这玩意怎么越看越像是一个锅啊?”于飞打量着眼前带盖的三足鼎自言自语到。
在各种出土文物中,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哪个鼎还自带锅盖的,眼前的这个,估计是独一份。
于飞心中一动,想到了一个可能,紧接着,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个三足鼎挪到水池边上,开始用里面的溪水清洗着鼎上的泥土。
那层铜绿看起来比较厚实,但进过洗刷之后,很快就干净了起来,就好像那些铜绿仅仅只是轻轻的吸附在上一般。
随着从鼎面上流下来的溪水越来越清澈,整个三足鼎也呈现出它原本的光辉,暗青色的鼎身上有着清晰的纹路,在鼎口和两耳处有着简单的云纹装饰。
于飞趴在鼎底看了一眼,证实了心中一部分的猜想,如果这玩意不是传说中的炼丹之物,那就是用来煮燕麦粥的,因为它的底部有着烧灼的痕迹,而且还是那种经久积累下来的。
钟鸣鼎食,这是于飞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词语,在过去,这可是豪门贵族的象征啊。
不过那也只是用鼎来盛放食物,可也没听说过哪个老几会用这种鼎来做饭啊!
纠结了半晌,于飞觉得这事还需要待考证,谁知道用青铜鼎来煮粥会不会把自己给毒死啊,在不知名的年代,炼器都不是什么靠谱的工作。
就连秦始皇炼丹都是用铅来做原料的,更何况是一个鼎呢!
不过这玩意看起来挺大气的,要是拿出去当个花盆啥的,那绝对是一宝,不过这也就只能想想罢了,你说你倒弄个铜钱,那还只是小事。
你要是真弄一青铜器出去,那绝对会有无尽的麻烦,在国内,可没有谁发现谁收益这一说法。
就算你贡献了出去,那也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追问,这东西是在哪发现的啊?发现的时候有没有其他同批出土的物件啊?等等等之类的。
甚至于,一个回答不好,吃半个月的大锅饭那都是轻的。
所以经过一番思量之后,于飞决定把这件东西就留在空间里面,哪怕到最后真的用来煮粥也行,毕竟前人拿来用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他还不清楚里面的事。
在发现了这一三足鼎之后,闪电也算安静下来,应该是在这一片没有可以吸引它的东西了。
在经过一小会的磨蹭之后,这一片空地都被溪水给浇灌了一遍之后,于飞再次把那半截把手归位,那几块怪石也随即回到原来的位置。
这让于飞好一阵的摸索,在经过许久没有发现什么原理之后,他也就放弃了,这玩意只要对自己有便利就好,至于灯泡为什么会发亮这个问题,大多数人应该都不会理解的。
但这也不妨碍他们使用啊,所以大多数事情知其然就可以了,知其所以然,那太累了,毕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能拿来浪费。
再次环顾了一圈之后,于飞满意的点了点头,把那个装满果实的口袋再次搭在闪电的身上,两人向山下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闪电在下山的时候,右前腿要比上山的时候利索一些……
……
对于那一片燕麦,于飞是上了心了,自从那天夜里种上之后,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时间来看一下,为此他连那一家野鸡都没有顾得上。
终于,在种子播种上七八天后,从地底下钻出来了一缕缕细小的嫩芽,把于飞高兴的蹦的比闪电还高,虽说这不一定是一个全新的物种,但肯定是一个有着奇效的食物,要不不会在这座山中占据一席之地。
以至于到第二天的时候,于飞一直到乐的合不拢腿……哦不是,是合不拢嘴,只是他的笑容没有持续太久,就被农场外的一溜车队给惊了回去。
就连农场准备回家的一众人也被惊到了,六辆越野车,清一色的悍马,于飞估计要是在上面装上机架机枪,那完全可以打一场局部战争。
而从几个车上下来的一队彪形大汉也从侧面支持了一波他的理论,一个个下盘沉稳,而且统一戴着墨镜,搞得跟特种部队出行似的。
“小飞你是不是惹着啥人了?”闻声出来的杨木匠手持一根木棍问道。
“我你还不知道吗?”于飞道:“我这一天天的净在农场待着了,哪有机会去得罪人呢?再说了,咱们方圆左近的,谁有这么深厚的家底啊?那每一辆车可都在百万以上啊。”
“也是哦~”杨木匠所有所思的点点头,接着又有些不确定的问道:“那是不是你在生意场上碍着什么人了?他们打听到你是哪里人,特意来找你麻烦的?”
“生意上……”
于飞话刚说到一半,就看到还没来得及往回赶的吴帅一脸的苦笑,他的脑海里立马一道闪电划过,陆少帅这三个字很快就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前些日子吴帅跟他的说的话也立马翻腾了上来,想到这,他立马气冲冲的向吴帅走了过去。
在看到吴帅见此情形后脸上的苦色更加重了几分,于飞立马就确认了这件事,这六辆车加一溜人那都是陆少帅派来的。
“小飞,你先听我解释。”吴帅先开口堵他的嘴道:“原本我想早点跟你说来着,不过这些天我一直都没有见到你的身影,所以也就没来得及跟你解释。”
“嗯哼~”于飞把手指捏了咔吧作响,撇着嘴说:“那好,你现在跟我说,咱俩之前可是说好的,我把那一片的蔬菜都让给你,然后我就不用到陆少帅的婚礼现场了,这也是你答应过的。”
“是,我是答应过。”吴帅苦笑道:“但是陆总不答应啊,说必须要把你给拉过去,还说只要能把你给拉过去,过程嘛,那就不太重要了。”
“还过程不重要?”于飞瞪着眼睛说到:“你信不信我一个电话就把你这些悍马留下来拉犁用?”
“信,我信。”吴帅有些无奈的说道:“不过陆总说了,只要你去参加他的婚礼,就是把这些全都给留下都没有问题,他还说了,这些车子还不抵一个储藏柜呢!”
尼玛~于飞顿时觉得给陆少帅的礼送错了,早知道就随便给包报个红包就好了。
眼见于飞的脸色黑了下来,吴帅一直背在身后的手递了过来,对着他笑道:“陆总一直都在线上,要不你跟他聊两句。”
于飞瞥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到:“你把正主都给搬出来了,我还能说啥?难道还能真的骂他几句吗?”
夺过电话,于飞冲着话筒喊道:“姓陆的,要不是看在你就要结婚的份上,我能把你熊的抬不起头你信吗?好家伙,你当着拍电影呢?一气给我弄来了一溜的车队,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犯了什么事呢。”
陆少帅贱兮兮的声音传了过来:“这边可不止一个姓陆的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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