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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双持狂暴战

在判断出林奇的真实目的后,陈剑秋快马加鞭,带着众人沿着山路策马狂奔。
除了黑萝卜和飞鸟他们的几匹马以外,剩下各个华工的马,都是陈剑秋在林肯郡的牲畜交易市场精挑细选而来。
清一色的优种夸特马。
如果林奇真的不管不顾,以复仇为目的,牛三和那些华工的性命,那可就危险了。
过了山口之后,往里面的山路变宽,而陈剑秋和身后众人的马,也越来越快。
当他们赶到林奇选定的埋伏点时,恰好赶上了华工们的暴起。
此时油罐车附近一片混乱,华工和侦探们厮杀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种场景,不但林奇没有料到,陈剑秋同样也没有。
林奇原先的设想,是在周围的山上埋伏好,等陈剑秋来救人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
而陈剑秋的打算,则是让卡米拉架好枪,借助侦查的优势伺机救人。
如果蒂亚戈和他的劫匪们能够提前加入战团,来个前后夹击,那胜算更大。
然而,事情的发展,都比他们想象的要快了一点。
这是一场遭遇战!
位于队伍前方的林奇正在集结尚未陷入肉搏的侦探们。
这些侦探们在自己的首领——杜比队长被击杀后,第一时间手足无措。
“射击!要不然死的就是你们!”
林奇说完,便一枪击中了眼前的华工。
这个华工和一个平克顿侦探抱在一起,子弹同时贯穿了两人的胸膛。
“去占据高点!”林奇指着路边的山坡上的石头掩体吼道。
三个平克顿侦探拿着枪向着山坡上冲去,却只听得“砰砰”两声枪响。
冲在最前面的一个人一声惨叫半跪了下来,他的小腿中弹,胫骨被打了个粉碎。
第二个直接胸部被贯穿了,闷哼一声,仰面向后倒去,随后从山坡上滚了下来。
第三个人如遭雷噼一般,缩了一下脖子。
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转身向着子弹来的方向瞄准。
可他的头还没转过来,就已经被一颗子弹打出了飞溅的血花。
陈剑秋和卡米拉双枪合璧,三颗子弹解决了三个出头鸟。
这种地形下,占据了高点将是对下方肉搏的人群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他们不会让平克顿的侦探们轻易掌握高点。
卡米拉举着枪,在人群中寻找林奇的踪迹,陈剑秋却已经打完了手中温彻斯特的十三发子弹。
这十三发子弹,至少带走了包括杜比队长在内的七八人的性命,没被打死的,也失去了战斗力,被手持锤子和扳手的华工敲碎了脑壳。
五十米。
“冲进去!”
陈剑秋抽出了那把泵动式霰弹枪,俯下身,贴在黑萝卜背上,开始冲锋。
“陈!剑!秋!”
林奇恨得咬牙切齿。
他在人群中看得真切,那骑马冲在第一个的人,不是陈剑秋是谁?
在罗斯威尔我动不了你,可今天你竟然敢带着二十来号人来冲我的阵!
弟弟的仇,他今天一定要报。
林奇瞬间掏出了腰间的第二把左轮枪,和第一把枪一前一后,“啪啪”两枪打了过去。
这是他的绝技之一。
两枪连发,一枪打现有位置,另一枪打预判。
小林奇的打法有一半是跟他哥学得,而他哥,也将这种打法用得炉火纯青。
你躲得了我第一颗子弹,躲得了第二颗吗?
然而,马上的陈剑秋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他。
但就在林奇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陈剑秋的身影突然从马上消失了。
两颗子弹打了个空,林奇的视野中,则失去了陈剑秋的踪迹。
那匹黑马快得惊人,它和背上的主人已经在眨眼之间杀到了阵前,一头撞进了人群。
而他的主人,也已经从马上跳下,杀入人群。
一个正举枪瞄着华工的侦探,被黑萝卜巨大的冲击力撞得飞了出去。
黑萝卜的胸口顶在了他的身上,那人如遭重锤,委顿在地。
陈剑秋冲上前去,补了一枪,彻底宣告那个侦探的死亡。
一个华工被一个高他一头的侦探摁在了地上,他们的武器,散落在两人的身边。
侦探在力量和体重上占据了优势,他手伸向了自己的腰间,准备拔出左轮给身下华工的脑袋上来上一枪。
“去死吧,你这个杂种!”
侦探一句咒骂还没说完,冷不防自己的腰间挨了一记重击,整个人从华工的身上飞了出去。
他在地上翻了一个滚,刚准备起身,一抬头,却看见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这也是他生命中最后看到的一个场景。
侦探的身体再次飞了出去。
这一次,他的身上、脸上,多了密密麻麻的弹孔。
陈剑秋把华工从地上拉了起来,把手中的霰弹枪递给了他:“小心点,别伤了自己人。”
他从地上捡起了两把扳手,在手里掂了掂分量。
这个固定扳手,是炼油厂里的工人用来拧大螺丝的,一般双手拿着,用身体的重量向下压。
然而,在陈剑秋的手里,却觉得是将将好。
他双手握着扳手,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目标正专心致志地和一个华工对决,冷不防一把扳手从下面击中了他的下巴。
他的牙和血污一起飞了出去。
而他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时刻,匪夷所思地看到了自己的下巴,随后感觉后脑勺挨了一下,便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陈剑秋挥出去的扳手去势未尽,后颈却突然感到一丝危险的气息。
他勐地转过身,看见一个侦探在不远处,正准备调转枪口,指向他。
这个侦探原先瞄得是另外一个华工,可那个华工和自己的对手纠缠着滚到了地上,他一时间无法下手。
他抬起头,发现了一扳手敲死了一个侦探的陈剑秋。
他将枪口调了过来,指向了陈剑秋,刚准备扣动扳机,却对上了陈剑秋的眼神。
冷冽如寒风。
侦探勐地一哆嗦,下一秒,一个硕大的扳手飞到了他的眼前。
扳手狠狠地击中了他的鼻梁,陷进了他的面部,一击将他的脸砸得血肉模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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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扳手悬在半空中还未落地,却被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握住了。
陈剑秋眨眼间已经来到了侦探的身边,接住那把扳手,连同另一只手上那把,高高抡起,“啪啪”击打在了侦探脸上。
侦探的脸变成了一坨烂肉。
陈剑秋的身后的人也已经杀了进来。
他们打完了手上连发步枪的子弹,便不再浪费时间装弹,而是抄起马上的大刀,跟随着陈剑秋近身肉搏,一边杀敌,一边解救自己的华工同胞。
李四福虽然年轻,不像自己的这些叔叔们一样,曾经在沙场待过,不过,他却是冲得最靠前的一个。
初生牛犊不怕虎。
这个湖南牙儿驾着胯下战马,挥舞着大刀,一路杀到了牛三的跟前,直到他的马,被平克顿的侦探们乱枪打死。
而李四福的手臂上也中了一枪。
然而他面不改色,从死马上拔出另一把刀,忍着痛,奋力丢给前方的牛三。
“牛三叔!接刀!”
此时的牛三已经捅死了那个被自己挟持的侦探,他抢了一把左轮,打光了枪里的子弹。
他此时浑身上下都是血,也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那些平克顿侦探的。
然而,当他看到冲进来的陈剑秋,并且接到李四福的刀时,顿时豪气万丈。
“好!好!好!”
牛三连呼三声“好”,便挥舞起那把刀,杀向那些平克顿侦探们。
而此刻的陈剑秋,又是一扳手砸断了一个想跑的侦探的一条腿,他踏步向前,一把揪住那个侦探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拖了起来:
“林奇,在哪里?”陈剑秋冷冷地问道。
侦探看向陈剑秋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他指了指队伍的前方:“他,他在那里。”
陈剑秋向着他指得方向看去。
两人之间,隔着半个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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