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 > 科幻小说 > 真实的克苏鲁跑团游戏 > 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 没必要(求个

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 没必要(求个

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在古代都是一顶一的好东西,因为有了尚方宝剑就代表着你想砍谁就砍谁,而免死金牌则代表着你多了一条命。
但是,实际上这两样东西都有一个很明显的弱点——解释权归皇帝所有。
所以皇帝随时都可以让你手上的尚方宝剑变成破铜烂铁,而免死金牌就更是会变成一块破牌子。
因此一条家之前获得的尚方宝剑说白了就是一件艺术品,可以挂在家里当成炫耀的资本,但是如果真敢拿出去用的话,就代表着你的情商和智商都有待充值。。。何况如今的岛国王室已经变成了一个吉祥物,所以它颁发的尚方宝剑还不如一条家自己的名头有用。
当然了,一条家手中的这把尚方宝剑也不是全无用处,因为这把尚方宝剑可是代表着“大义”两个字,所以只要用对了时候,还是可以起到效果的。
“不过你不知道上一届鹰司家得到的礼物有多离谱,竟然是一块砖头,这块砖头据说是从王室的祠堂里请出来的,所以鹰司家就被整得非常尴尬,想丢了吧又怕折了王室的面子,但是不丢的话放在那里都会是一个笑话,于是最后就狠下心来安排了一家人另起炉灶成立了卫藤家,然后把那块砖头送给卫藤家当了传家宝。”一条正我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刘星点了点头,笑着说道:“这的确是挺离谱的,不过话说回来了,我听说王室那边早就被那些客卿们给架空了,所以。。。”
看着欲言又止的刘星,一条正我倒是没客气,“王室早就变成了一个傀儡,甚至这一代人可能都已经不知道神话生物的存在,也就不知道那些客卿是什么东西,所以最近这些年才会送来一些对我们来说毫无价值的东西,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我们五摄家的功劳,毕竟从明面上来看我们五摄家就是王室的狗,但是谁又愿意世世代代给别人家当看门狗呢?所以我们五摄家就配合那些客卿开始压制王室。”
“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让王室世俗化,这样王室成员就会把重心放在一些普通人的事情,所以当年的倒幕运动就有我们五摄家的功劳,是我们将大权还给了王室,如此一来王室就沉迷在了世俗之中,自然就没有心情继续和那些客卿们明争暗斗,因此没过多久,王室就开始不再将神话生物的知识作为新一代的必修课,因为这些新生代的成员需要学习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说到这里,一条正我露出了一个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如果王室一直和那些客卿作对的话,在这次公武之战中就有机会利用其中一个派系来清理这些客卿,结果如今的王室还以为公武之战只是两个派系再争权夺利呢,最多打打口水战就完了。”
“这么说来的话,岛国王室算是已经玩完了啊,彻底将自己真正的力量让给了那些客卿。”刘星摇头说道:“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必然吧,除非是王室拥有很强的力量,否则他们最后都会变成一个吉祥物,当然这都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总比被完全架空成傀儡比较好。”
“是啊,我听说英格兰的王室也快撑不住了,至于欧洲那些国家的王室其实早就已经被世俗化,变得泯然众人矣,所以现在全球的王室中也就暹罗国还算过得不错,因为之前的天降猛男解决掉了想要夺权的秘密教会,才让暹罗王室得以保留了下来,只不过最新一任的暹罗国王就是一个二傻子,我看要不了多久暹罗王室也得变成麻瓜了。”一条正我语气鄙夷的说道。
“是啊,暹罗王室的确是要玩完了,不过暹罗那边的神话生物说真的难顶啊。”
一旁的张景旭忍不住说道:“据我所知,暹罗那边的神话生物基本上都属于魔法造物,是由暹罗的那些魔法师通过各种手段创造出来的,所以这些神话生物一个比一个奇葩,都属于那种找对了方法就很好对付,但是如果找不对方法的话就会很难缠,因此之前暹罗王室的那位天降猛男就专门找人收集资料出了一本书,介绍该如何对付那些神话生物,所以才一举解决掉了暹罗境内的大部分秘密教会。”
“可惜东南亚那边的情况实在是太混乱了,很多秘密教会都是横跨了数个国家,或者说那边就没有多少真正意义上的秘密教会,大部分所谓的秘密教会就是业界同好会罢了,所以暹罗国很快又出现了不少秘密教会,而这时新出现的神话生物也是一个比一个有特色,同时基本上也都是属于一次性产品,不会出现批量生产的情况,所以暹罗王室就被弄得疲于奔命,最后就直接崩溃了。”
“不过这些王室的手上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师子玄也凑过来说道:“我之前接受过不少关于王室的任务,除了去偷一些贵重的宝物之外,就是去偷那些王室积攒了多年的各种文书;可以这么说,除了一些没有什么底蕴的‘新’王室之外,其它的王室手中的魔法书副本,基本上涵盖了目前全世界流通过的魔法书,当然有可能还是原本。”
“魔法书的副本啊。”
一条正我摇头说道:“这玩意也要看他们的流通量,我听说副本最多的一本魔法书有近百万份的复制量,不过里面记载的内容都非常的浅显易懂,甚至可以拿来给小孩子做启蒙的故事书,虽然你如果真要按照这本书上说的做,也的确可以使出一些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的法术,但是也就仅仅如此了。”
“对了,我听说你们五摄家手中都有一本,据说是神武天皇亲手写成的一本魔法书,记载了他当年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掌握的一些法术,最重要的是里面可能有神武天皇留下来的藏宝图?”师子玄好奇的问道。
一条正我眉头一挑,笑着摇头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神武天皇说白了就是一个普通人,只是运气比较好被一个古神推上了王位,负责管理岛国上的人类罢了,毕竟当年我们的祖先还是很有探索精神的,所以经常往各种大山里跑,结果就跑到了某个古神的地盘上,随便把古神的东西都打包带走。”
“所以那本所谓的说白了就是一本自吹自擂的传记小说,里面的很多内容一看就是神武天皇瞎编的,所以参考价值非常有限;至于那些所谓的法术,的确是有几个能用的,但是也仅限于能用,平时没带打火机的时候用来点个烟,或者在同学聚会时当做魔术表演还算不错。”
说到这里,一条正我突然停顿了片刻,然后才认真的说道:“不过有一说一,最后那个所谓的藏宝图可能是真的,只不过需要四本组合起来才能形成一张地图,接着还要有王室的来进行标点,这样才算是一份真正的藏宝图,至于所谓的宝藏很有可能是一把剑。”
“草薙剑?”刘星下意识的说道。
一条正我摇了摇头,笑着说道:“虽然在岛国一说到剑,我们就会下意识的想到草薙剑,但是神武天皇留下的那把剑肯定不是草薙剑,而是一把或许能够和草薙剑五五开的宝剑;至于说是或许,那是因为这把宝剑是那位古神赐予神武天皇的,所以这把宝剑上拥有那位古神的赐福,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古神说不定都已经陨落了,因此就别提那把剑上的赐福还在不在。”
“这么说来的话,你们也没有去找过那把剑吗?”师子玄疑惑的说道。
“为什么要去自寻烦恼呢?”
一条正我耸着肩说道:“当年将藏宝图一分为六,变成五本和一本的时候,就已经代表着神武天皇不打算将这把剑留给自己的后人,毕竟还是那句话——人不患寡而患不均,所以一把剑怎么可能分给六个家族呢?虽然我们五摄家当时的确是王室的狗,但是狗被逼急了还是会咬人的,而且三神器说是遗失在战火与混乱之中,实际上就是被抢走了。”
“所以就算找到可以这把剑,最后的结果也是这把剑会被外人带走了,因此我们何必为他人作嫁衣裳呢?而且你们可能有所不知,神武天皇曾经试图复活自己,所以准备牺牲掉自己的后人,所以我们也有点担心这把剑就是神武天皇准备的陷阱;除此之外,如今的我们就算得到了这把剑,那又能做些什么呢?总不能指望有了这把剑就可以号令群雄吧?”
刘星等人点了点头,觉得一条正我说的非常对。
“如今夜魔也算是重新整合了岛国的各大家族,这就让我们五摄家和王室显得非常尴尬,因为我们按理来说是不可能投靠夜魔的,毕竟我们如果向夜魔俯首称臣的话,那就代表着我们和普通的家族别无二致,这对于我们这些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的家族而言,可是比杀了我们还难受啊。”
一条正我的语气充满了自嘲。
“是啊,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五摄家和岛国王室怎么能和普通家族为伍呢,而且夜魔可是典型的唯实力论者,所以五摄家和王室在投入它麾下之后,排名能不能进入前十都难说。”刘星开口说道。
不过说起了夜魔,刘星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种子岛辉意貌似在很久以前就见过夜魔!而且当时的夜魔还被封印在闪光的偏方三八面体中。
当然了,已经知道了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是什么情况的刘星,现在能够确定那只“夜魔”应该是假的,因为真正的夜魔是不可能被关在闪光的偏方三八面体里,否则它现在也不可能跑出来搞这么多事情。
何况从奥观海的说法来看,真正能够封印夜魔的其实是奈亚拉托提普,而不是闪光的偏方三八面体,所以当奈亚拉托提普陷入沉睡的时候,夜魔才得以获得了自由身,而它的兄弟姐妹们也对此无可奈何。。。如果可以的话,刘星觉得奥观海们应该可以达成共识,把夜魔这个讨人厌的兄弟送回闪光的偏方三八面体里。
所以,当年那个给种子岛辉意治病的“夜魔”是什么来头,竟然敢假借夜魔的名义搞事。
就在这时,刘星等人已经来到了种子岛的兵工厂外。
种子岛的兵工厂,说白了就是聚集在河边的铁匠铺集群,因为时代的原因已经变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不过实际上还处于运行状态。
“种子岛的兵工厂虽然已经因为落后于时代被闲置,但是我们偶尔会重启一部分区域制作一些魔法道具,比如飞行速度更快的子弹,亦或者是能够爆炸的手枪。”
种子岛辉意指着不远处最大的一间工厂说道:“这间工厂是我们用来改造汽车或者小型船只的地方,不过这说白了就是一块试验田,用来验证一些乱七八糟,到最后可能根本用不上的技术,同时也是山本派的一个秘密基地。。。好吧,说是秘密基地,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山本派有事都会聚集在这座工厂中开会,所以如果真是山本派和那个神秘组织勾结,那么我们或许能够在这个工厂里有所收获。”种子岛辉意认真的说道。
古木冥看着那间工厂,点头说道:“没错,我的确能够感觉到那间工厂里有不少人,而是这些人都处于活跃状态,所以我们需要做好战斗准备了。”
“哦,以古木先生你的能力,不是可以一个人就把他们都给解决掉吗?”岛津弘道突然发难道。
古木冥可能是早就料到了岛津弘道会这么说,所以它微笑着回答道:“可以这么做,但是没必要。”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