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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刘盈:糟!我好像被人盯上了!

新丰城。
万人空巷,双向四车道的大路上人头攒动,这些都是从各地赶来看骁骑杯开幕式的观众。
虽然有些人不懂马球,也没有条件玩这种运动,但不妨碍他们来看个乐子,最重要的是当喷子。
一想到能够正大光明的嘴臭那些身家巨万的有钱人,那些将衣服上的补丁尽量藏在不显眼处中产或是准中产们,嘴角情不自禁的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不过这些酸熘熘的家伙只是极少数的一部分,更多的人其实是来做另一件事情。
选花魁。
准确的说,今天不仅是骁骑杯的开幕式,也是花魁大赛的开幕式,她们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表演才艺,和对手同台竞技,人气高者摘得桂冠。
嗯,海鲜商人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昔日齐国的管仲为了想尽一切办法让国家强盛,于是将这些游走在灰色边缘的人群正规化,只需要缴纳赋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招揽恩客。
而到了明朝初年,或许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有小道消息说朱元章还亲自为青楼题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话’,下联则是‘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刘盈因为曾经看过一些有关的回忆录,因此最早的时候是想要扫黄打非的,不过后来遭受到的阻力很大,干脆就引入了后世娱乐圈的那一套,选花魁,哄抬x价,以此实现平民女子不被逼良为娼的目的。
其实今年并不是第一次选花魁了,去年的时候这里就举办过了一次,获胜的选手是来自中东的胡姬,栗色的头发,浅绿色的眼睛,一颦一笑不仅有着中原难得一见的异域风情,更重要是看起来特别纯真,就如同她的名字,珍珠。
所以,处于萌芽期的民族主义情绪驱使下,汉人绝对不能答应帝国的花魁再度被异域胡姬夺取,于是各地的海鲜商人开始‘上洛’,蜂拥而至新丰城。
自然而然的,今天座无虚席……
毕竟,一张犄角旮旯里,人挤着人,几乎可以闻到对方胳肢窝里臭味的门票都要一百八十八钱,真当人家花这么多钱只是来看男人打球的?
因此,此刻坐在内场前区观众席上的刘邦,看着坐在花车之上,绕场一周,穿红戴绿的卖鲍小姐姐,颌下的胡须无风而动,目光逡巡着寻找着刘盈的身影。
今天是什么场合?
这小崽子越发欠揍了……
不过,那个穿绿裙子的小女孩真漂亮啊……
观众席的另一侧,刘盈很随意的搂着张不疑的脖子,只不过另一只手向上伸去,遮挡住了他的眼睛:
“你是个快要结婚的人了,不适合看这个……乖,闭眼。”
张不疑满脸无语,脑袋上下左右乱动,试图突破刘盈的手掌,过过干瘾……
于是,从后面看,他此刻的动作颇像一只乌龟……
而和男人们看脸看身材不同,不明就里前来凑热闹的贵妇人们,看的却是女闾之人身上穿的衣服,头上戴的发饰,以及她们那千奇百怪,或小家碧玉,或名门闺秀风格的发型。
女为悦己者容。
看了看自家男人的那种恶心样子,她们决定今天回家之后,就让丫鬟去打听打听,哪里有同款的衣服、发饰售卖,如果可能的话,她们还打算将对方叫到家里,教她们如何梳那种看上起新奇而又漂亮的发型……
这,就是刘盈搞出今天这场选花魁的目的。
男人们豪掷千金,为喜欢的选手打榜,女人们则为了追求美,不知不觉陷入消费主义的陷阱……
长安城如今汇集了全天下的富人,金钱如流水一般涌入关中,毫不夸张的说,如今整个大汉帝国的流通货币,至少有八成以上汇聚在关中之地。
马太效应说,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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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只操纵经济的不可见的大手,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逆转这个效应。
所以,一个健康的经济体系,必然是能够让财富汇聚之后通过或明或暗的手段,再通过内部循环让整个市场繁荣起来。
于是,一些眼尖的女人,就看到了在花车之上那个显眼位置上,看起来很不显眼,但又很是眼熟的logo……
心痒难耐中,她们决定不等了,低声和自己身边的丫鬟滴咕了起来……
……………………………………
片刻之后,花车游行结束,按照惯例举办的啦啦队热场舞也已跳完,在场外等待了许久的马球队终于在手举号牌的司仪引领下开始入场。
顷刻间,观众席上爆发出了丝毫不亚于之前啦啦队小姐姐跳舞时的欢呼之声。
帅!
太帅了!
身材健硕的球手身下,是一匹匹肩高腿长,肌肉浮凸,皮毛油光水滑,在阳光下泛着金属光泽的骏马。
后世的人对于超跑有多痴迷,此时的人对于这种高头大马就有多痴迷。
这不仅仅是对金钱的向往,更多的是一种对力量的原初崇拜。
“看,那是我的球队!”
刘盈松开张不疑,奋力挥舞着双手,在观众席上又蹦又跳,享受着向他汇聚而来的崇拜和艳羡。
毕竟,东宫代表队的十二名球员,身下骑的骏马要比其他队伍的高出了一头以上!
这些马,全部都是乌骓的后代,如假包换的汗血宝马!
所以,这些崇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金钱的一种崇拜,毕竟一匹汗血马的价值最少也在五十万钱以上!
于是,人群中正在‘破例’‘心不甘情不愿’帮‘闺蜜’算着姻缘的许负,不经意间看向刘盈的目光,变得越发炽热、贪婪……
刘盈打了个寒颤,觉得心里毛毛的但又说不出是为什么,只是坐回位置,翘着二郎腿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通过观看今天参赛者的马匹,他对于现如今汉帝国的马种繁育事业很是满意。
其实在宋明之前,即便是四分五裂,相互之间打的不可开交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的马种也丝毫不逊色于周边的任何一个国家。
自从汉武帝广通西域,带回来中亚的大宛马和之前被称为天马,后来被那个始乱终弃,喜新厌旧的渣男改名为‘西极马’的乌孙马之后,中原马匹的肩高就从之前的一米四左右,一路飙升到了一米五、一米六。
这样,就有了人马具甲的具装骑兵出现的基础。
而中国的马种肩高落伍于世界的时间节点,在于蒙元统治时期。
蒙古人崇尚自然,他们在选育马匹的时候,通常不会过多的进行人工干预,而是放任其自由竞争。
可问题的关键是,肩高比其他同类更高的公马,不一定能够打过那些身材矮小的同类。
嗯,就像是泰森和奥尼尔,前者虽然身高体重都和后者相差悬殊,但战斗的结果其实没有丝毫悬念。
这样,战败者就失去了留下后代的机会。
尤其是那些身材较小的家伙,随着年龄的增加,战斗经验也会越来越丰富,通常能够统治一个马群七八年,乃至于十几年的时间。
如此这样下去,即便是蒙古人在攻入西亚之后,迅速换上了更加高大,跑的更快的阿拉伯马,但却最终获得的还是那些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蒙古马……
而农耕民族则完全不同。
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是遗传学,但培育马种的方式却是基于他们种植粮食的方式。
比如用于留种的种子粮,基本上每一颗都是精挑细选,颗粒饱满,这样来年播种时发芽率就高,长势也要比随意挑选的种子要好很多!
因此,他们在繁育马种的时候,看中的不是种马的野性、战斗力,而是身高,体重,以及那话儿的长度和健壮程度,力求能够配出更加优良的个体。
比如法国农民培育出的佩尔什马,硬生生的撑起了法国骑士这个响当当的招牌。
别说什么被英国长弓手暴揍,真正导致法军骑士战败的,是泥泞的土地,以及英军的下马骑士。
而且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
一支从来所向无敌的军队,偶然的失败才会被人反复提起。
至于宋明之后的马种退化,则是因为蹩脚的马政,以及丝绸之路的断绝,导致无法引进中亚的优良马种,重新改良已经被蒙古人瞎搞而变矮的中原马。
毕竟前者连燕云都没有,而后者的最西端只到哈密,根本够不到好马的产出地,仅有的一两匹贡品,根本不足以改良整个马种。
至于清朝倒是将手伸到了新疆,可那时候中原地少人多,种的粮食人都不够吃,根本养不起那些身娇肉贵,不耐粗饲的汗血马、阿拉伯马!
嗯,日本人当年也从欧洲弄回来过马种,搞出了让李云龙羡慕不已的东洋大马。
但怎么说呢,即便是旅长没有要走那一个营的马匹装备,凭借着独立团的经济,也根本养不起骑兵营。
毕竟东洋大马继承的是欧洲马的血统,吃的是燕麦豆百,草料神马的看都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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