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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一十二章 他们自己干的

“你是对的,万宁。”马鸣犹豫了一下。告诉转生真龙什么?没理由再传播任何谣言了。“在离开前将这辆马车彻底烧掉,如果有人问起,就说这里有许多男人的尸体。”还有女人的,还有孩子的。
万宁点点头。“肮脏的野蛮人,”他嘟囔着,又从牙缝里吐了口痰,“我觉得,可能是他们自己干的。”
那队厌火族人已经追了上来,他们差不多有三四百人。现在他们已经跑下山坡,涉过溪流,距离这些马车不到五十步远了,其中一些人抬起手向马鸣致意。
马鸣不认识他们,但有许多厌火族人都听说过这位令公鬼的朋友————那个戴着大帽子、逢赌必赢的家伙。那些人又跑上另一座山丘,转眼就消失在山丘背后。
他娘的厌火族人,马鸣心想。他知道厌火族人会刻意避开匠民,对他们视而不见。但这个……“我不这么想,”他说道,“把它老天爷收了,万宁。”
奚齐和另外两个人还等在马鸣刚才离开的地方。当马鸣告诉他们前方发生的事情,并命令他们指派人手埋葬死者时,他们都面容严峻地点了点头。楚焱怀疑地嘟囔了一声:“匠民?”
“我们就在这里宿营。”马鸣又说道。他相信会听到反对的意见————现在的阳光还可以让他们再走几里,而这三个人已经习惯于用貔虎军每天行进的里程打赌了。但只有彬蔚说道:“我会派人去给那些船发讯号。”
大约他们感觉到了他的心情,至少他们从这里能看到那些盘旋在天空中的秃鹰。但即使只是死了一个人,马鸣也不会因此而高兴。现在马鸣觉得如果多看那些秃鹰一眼,他真的会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出来。等到早晨的时候,那里就只会剩下坟墓,不会有任何东西继续刺激马鸣的眼睛了。
但记忆不会从他的脑海中消失,即使是在他的帐篷立在这座小丘顶上的时候。他们把马鸣的帐篷立在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至少能感觉到从河面上吹来的一丝微风。马鸣的脑海中仍然不停地浮现出当时的场景————身体被凶手砍伤,又遭到秃鹰的蹂躏。
这比突阕围攻雨师城的时候更加可怕。那时战场上死了许多枪姬众,但他并没有看见,而且那里更不会有孩子。匠民甚至不会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战斗,没有人会杀死匠民。他拿起自己那一份牛肉和烙饼,用最快的速度回到自己的帐篷。彬蔚也不想说话,奚齐显得比平时更加严肃。
关于那场屠杀的讯息已经传遍营地,营地在今晚变得一片寂静。平时,黑暗中至少会传来一阵沙哑的笑声,或是几段荒腔走板的歌声,直到旗手将最后几个不愿睡觉的人赶进他们的毯子里去。
当他们发现一座只剩下死人的村庄,或是在路上发现一群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而被强盗杀光的难民时,夜晚的营地就会变得如此寂静。没有人会在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仍然能放声谈笑。即使是那些真的还想说话的人也都得不到别人的响应,只会有人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马鸣躺在帐篷里,抽着铜烟锅,但帐篷里的空间显得过于狭小。而记忆中那些死去的匠民,以及更为远久的记忆中那些逝去的人,都让他无法入睡。太多的战役,太多的死者。他用手指抚着钩镰枪,感觉着黑色矛杆上古语的铭文:
因此我们的条约被写出,因此协议达成。
思日月之箭,未尝消释。
曾被求者将与之,代偿其直。
已于此市中得最劣之偿。
又过了一段时间,马鸣拿起一条毯子,然后又拿起这根钩镰枪,穿着睡衣走出帐篷。银狐狸头垂挂在他赤裸的胸口,反射着月光。
将毯子铺在灌木丛中,马鸣躺了上去。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他也曾睡在星空下。现在这片无云的天空中,月亮发出的光芒淹没了大多数的星星,但马鸣能看见的星星也够多了。
马鸣看见高悬在头顶的虚日鼠、鬼金羊,还有指向北方的斗宿、牛宿、女宿、虚宿、危宿。厌火族人称呼危宿为龙座。盾牌座,有些人称呼它为过堂白虎神盾。想到这里,他哆嗦了一下,在他的一些记忆里,他完全不喜欢天相带来的一些预示。室宿、壁宿、奎宿。娄宿的娄三星为天狱,显得十分显眼。
某种声音传进马鸣的耳朵,但他无法确定那是什么声音。如果今晚不是如此寂静,那个微弱的声音大约根本不会被他听到,但那声音是确实存在的。有谁会溜进这里?他带着好奇用手肘支起身体————立刻僵在原地。
如同月影一样,许多身影正在他的帐篷周围移动。月光让他看清其中一张戴着面纱的脸。厌火族人?苍天在上,到底出了什么事?他们悄无声息地包围了这座帐篷,还在逐渐逼近。
金属的光泽在夜色中闪耀,然后是布片被割开的刷刷声,然后他们就消失在帐篷里。但只是片刻之后,他们又从帐篷里蹿出来,开始向四周搜寻。马鸣借助月光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马鸣悄悄蹲起身,如果他不站起来,大约他能不被察觉地溜走。
“马鸣?”奚齐在山腰处喊道,听起来他是喝醉了。
马鸣一动也不敢动,大约奚齐会认为他已经睡着了,返身回去。所有的厌火族人似乎都凭空消失了,但马鸣相信他们只是躲回他们刚才躲藏的地方。
奚齐的靴子声愈来愈近:“我有些浑米酒,马鸣,我觉得你应该会需要它,它能让你做个好梦,马鸣,你不会记得他们的。”
马鸣开始考虑,如果自己现在溜走,那些楼兰是不是会因为奚齐的关系而听不到他。他和睡觉的士兵之间最近的距离应该只有十尺————他们是骑兵第一旗队,是奚齐的雷霆队,今晚是他们拥有这样的骄傲。
楼兰距离他的帐篷不到十尺。他们的速度更快,而他至少可以比他们先跑出一两步,如果他能先跑到那五十名士兵旁边,他们就没办法抓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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