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如果不是这个丫头一直都护着,宁茉和林氏不知道要多吃多少苦呢。
所以说,他直接给了两千两银子做嫁妆。
就像夫人说的,这孩子就是从小吃苦吃多了,所以喜欢银子,给买什么都不如直接给银子。
这样的情况下,春华实在是很高兴。
因为,自己因为成亲大赚了一笔。
再加上姑娘给的压箱底的银子,以后都不用愁了。
不愁吃喝的日子真是没追求了,但是却让人觉得十分幸福。
婚事前一天,村子里很多人来添箱。
因为制药坊和粉丝作坊,还有种地的收入,这村子里的人现在的日子简直太好了。
这么说吧,周边村子里的姑娘都争抢着要嫁入他们村子里的。
既然是宁家办婚事,他们自然是要添箱和随礼了。
而且,大家给的礼钱都不轻,少的也是有二两银子。多的都十几两,这就代表着大家对宁家的敬重。
当然,这些钱都是人情往来,未来便是要常常走动的。
但是,谁家办婚事不是喜欢一个热闹呢。
所以,林氏也好,张氏也好,都很开心。
周一和春华的房子,周一早就让人弄好了。
当初知道宁茉给他们准备了房子,周一就开始积极的准备。
那个时候,身边的兄弟周二还笑话他来着。
成亲的日子还没定下来,就这么迫不及待的弄婚房?
可是没想到,一个月之内,哥哥成亲了。https://
周二很多感慨,自己拿出来一百两算了随礼,又将三兄弟的礼钱记上。
当然,他知道老大不差钱。
此前父亲让自己带回来一千两,母亲和父亲他们没能帮着办聘礼,心中很是过意不去。
但是他们也没想到,自家儿子根本就没弄聘礼,直接把一千两的银子拉了两车,放在了春华面前。
春华高兴极了,很是夸赞了他一番。
就冲着老大和嫂子这做派,他就知道,什么都不用说了,给钱就行了。
不过,看着周一背着新娘子进门,看着大哥一身红袍子,笑的看到了大牙,他真的羡慕了。
忍不住的看了看四周,怎么没看到那个虎了吧唧的丫头。
周一抓着春华的手,看着眼前的人,心中激动的不行。
拜了天地,入了洞房,他就是有媳妇的人了。
此刻,最伤心的应该说是宁茉。
自从来了这里春华就在自己身边,虽然成亲是好事,但是,从今往后这丫头就是别人的媳妇,别人的母亲了。
不过,她还是觉得开心的。
为了春华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而且,还能管住周一这就是好事。
春华一身大红色的端坐在新房里面,边上笑呵呵的周一,大家也看着笑了起来。
“揭盖头了!”
有人这么说着,周一便掀开了盖头。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的场面的。
春华坐在那里,真是太美了。
她怎么难么好看呢?
圆圆的苹果脸,让人看了就觉得心中欢喜。
而春华也终究是不好意思了起来,周一盯着她,眼睛都不眨一下,真是的。
很快,周一被人抓出去喝酒,宁茉陪着春华说了很多。而春华就一个感觉,她饿了。
宁茉让人给她弄了吃的,又告诉她晚上不用紧张,周一要是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就别客气。
春华不是很明白,但是还是认真的点头,告诉她周一不会的。
宁茉走的时候,也是有点担忧,不过不要紧,明天就能看到了。
而在绕过了走廊的时候,她在周明宣的搀扶下停了下来。
两人都看到了角落里的一对,就看到飞音手中一个荷包,送给了周二。
周明宣有点头疼,福子好似跟自己打听了这个丫头。但是没想到,人家喜欢周二。
说实话,周二比起周一让人头疼。
周一虽然是个莽汉,但是心思有细腻的时候。
周二?那是一块石头。
周明宣想着,自己要不要提醒一下,免得这个丫头吃亏了,伤心了,宁茉也得跟着担忧。
但是他没想到,周二竟然从怀里拿出来一根簪子。
不是玉石的,不是金子的,而是银子做成的。
“这个结实,不怕摔。”
听听,这话多适合周二啊。
不是好看不好看,也不是贵重不贵重,而是结实。
飞音竟然真的收下了,还戴在了头上,周二看得傻笑。
周明宣看着宁茉,怎么办?这两个好似看对眼了。
宁茉叹息,自己身边的人,怎么都让周明宣身边的人给勾走了呢?
她怎么不反过来想想,那是周明宣身边的猛将们,都折损在了她身边的姑娘们手中。
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
飞音和周二不知道,他们的情谊被周明宣和宁茉看到了。
他们心中正在盘算着,要不然等再过几个月再办婚事吧。
这办婚事太累人了,得缓缓。
而此刻新房之内,周一迷迷糊糊的看着眼前的人。
这是自己媳妇的,香香的媳妇,头发是香香的,衣服也是香香的。
“你干嘛这么闻来闻去的?”
春华不是很明白,只觉得周一身上酒气太重了。
“好闻。放心我没喝多,周二他们帮着我挡酒了,我们酒量可好了!”
周一这么说着,抓着春华往屋子里走。
她是自己媳妇了,香香的。
“你还没洗漱呢!”
春华这么说着,周一好似听不到一般,直接将人给扛了起来。
他今天为了成亲,洗过了!
酒水有点上头,不行,先干正事要紧。
春华也没想到,这家伙今天胆子这么大,狠狠的打了他后背一拳。
不过这家伙皮糙肉厚的,感觉不出来,自己砸的拳头疼了。
第二天,宁茉有点担心。这都快中午了还没起来吗?
等看到春华的时候,就看她一脸的羞红,而周一在旁边赔礼道歉。
嗯,问题不大。
果然,春华也不搭理他,还说从今天开始不回家了。
宁茉忍不住的就笑了,周明宣头疼。
别啊,这丫头好不容易嫁人了,自己好不容易能一个人消停的抱着媳妇了,她可别有这个想法。
“要是周一对你不好,你告诉我,我惩罚他。”周明宣好心的这么说着,惹得春华不高兴了。
那不行,现在他是自己的人了,可不能随便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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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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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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