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 > 历史小说 > 国姓窃明 > 第182章 潞王殿下不会是社恐吧

第182章 潞王殿下不会是社恐吧

  “王爷,门口又有官员来拜见了,是否要老奴伺候您更衣准备?”


  信阳府衙隔壁,一处临时简单整修的大院内,潞王朱常淓正在花园亭中指点女儿琴艺,忽然一个宦官就进来通报。


  那宦官很有眼色,也知分寸,并不问“王爷是否要接见”,只说“是否要老奴伺候更衣”,


  一来显得他并不是在请示主人的决策,而是在请示他有什么要做的,似乎很勤勉。


  二来么,也潜移默化地传达了一个“王爷肯定会倾向于接见这位来客”的心理暗示,这一点似乎都没必要问了。


  然而,朱常淓跟身边的亲随宦官,也是打了几十年交道,哪里会不了解下人。他只是短暂一愣,就出言点破:


  “孤又没说要见,你这奴才瞎忙活些什么?说多少次了,不要落下结交文武外臣的把柄!传到陛下耳朵里,又徒惹是非!”


  朱常淓是個极度胆小怕事的人,当初他父王死的时候,他才六岁,上面原本有好几个哥哥,但都夭折了,死在父王前面,这才轮到他继位。


  他从小也没被培养过怎么当好王爷,更别说其他的了。最大的爱好,就是弹弹琴,读读佛经,把玩一下各种古青铜器香炉。


  最多再加一条收藏名香,不过那也只是对弹琴和香炉爱好的延伸而已,是为了焚香抚琴和焚香礼佛。


  这不,此时此刻,他坐在铺了锦垫的石墩子上,一边训斥老宦官,一边还亲手操刀往一个东晋的鎏金博山炉里刮着阴沉香,再用工具轻轻压实。


  老宦官挨了训,又怕自家王爷得罪人,只好委婉多说几句:


  “老奴知道王爷的苦衷,不过今儿来的,是湖广巡抚沈树人。他一登门,就说进城时已经路遇了福王,却没见到王爷您,担心王爷身体抱恙。”


  朱常淓听了这解释,态度才稍稍缓和一些,对方来得有理有据,直接拒绝有点失礼。


  就在这时,他眉头一皱,原来是旁边的女儿朱毓婵弹错了一处手法,还是个很低级的错误,这一下子就让朱常淓不能忍了,也转移了话题:


  “教多少次了!这《鸥鹭忘机》之曲,首在心怀淡泊,弃绝巧诈,则天地万类自然亲近。每调末尾,只求古拙,无需花哨巧饰。


  似你刚才这般忍不住细扫炫技,如何能得淡泊之真髓!这宁神香是白点了!回去把《指法释觤》篇抄录一遍!加深印象!”


  原来,朱常淓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女儿弹错的这个曲子,不是别的,正是他所著的《古音正宗》里详细解读过的五十首古曲之一、《鸥鹭忘机》。


  女儿连亲爹亲自写过教材、深入解读过的曲子都掌握得这么差,难怪他会恨铁不成钢。


  而这首《鸥鹭忘机》的古曲,来自于一个《列子.汤问》里的典故:


  有个人很爱海鸟,每天到海边跟鸟一起玩,久而久之海鸟都跟他亲近。有一天他爸跟他说:听说海鸟都不怕你,你趁机抓一只回来给我玩。第二天这人再去海边,就再没有海鸟敢飞下来跟他玩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国姓窃明】 【】


  后世很多人其实也听过这个典故,只是不知道名字。


  朱常淓在《古音正宗》里解读这首曲子,就强调这首曲子是要展现“淡泊名利、不以世事为怀,则天地万物都会以为你无害,与你亲近”,所以指法一定要古拙正统,中正平和,一切花里胡哨的技法都不要用。


  如果生出了名利之心,占有之心,就得不到天地万物的自然善意了。


  有时候,朱常淓亲自弹起这首曲子时,也会忍不住想:孤都这么废物了,按说天地万物都该知道孤人畜无害,没有威胁,从而跟孤亲近善意才对……


  ……


  然而,此时此刻,他刚刚不由自主往那儿脑补、感慨,平时学琴很认真的朱毓婵,却不再逆来顺受,而是帮着那老宦官一起劝道:


  “父王,如今之世,心怀淡泊,弃绝巧诈,有用么?如果人畜无害,对人没有威胁,就不会招来灾祸。


  那天下藩王,比您威胁大的多了去了,李自成怎么就一路追着我们撵,都追杀两三个月了!


  我看《列子》就是骗人的,海鸟肯下来,肯定是海滩上有海螺蚌蛤可以吃,李自成追我们,也是一样的啊。”


  朱毓婵年纪尚幼,她原本接受父王的教育,让她清净淡泊,她也不觉得有错。


  可这两个多月相对颠沛流离的苦日子过下来,也让她幼小的心灵产生了不少怀疑和动摇。


  世上哪有淡泊名利就能避灾远祸的道理?灾祸根本就是自己找上门来的,应该要反击!


  “你……你居然敢顶嘴了!”朱常淓被女儿直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拿《古音正宗》和《列子》上的解读反击,一时也是语塞。


  加上他性情懦弱,也做不出直接体罚的事来,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哪里舍得打了,只是一个人气咻咻的。


  朱毓婵也没想父王生气,见状又有些愧疚,拿着绢帕亲手给父王揉胸顺气,嘟囔着说:


  “孩儿也没想气父王的,只是觉得再这般一味不问世事,指望靠淡泊在这乱世远祸,太不实际了。有英武敢战,能为我们御侮的忠臣良将,为什么不勉励呢。


  像开封的周王叔那样,直接毫不避忌,以王府名义开仓犒军,激励将士们与贼人血战,保卫封地,不好么?


  咱散银子犒军都只敢偷偷摸摸散,就怕被李自成报复,这叫什么事儿?我们自己都没信心,将士们还怎么有信心死战?”


  朱常淓被说得,字字句句心中都在滴血,但他也知道女儿说得都对,是自己太胆小,总是怕被人报复。


  “罢了罢了,听你的便是。咱也不是结交文武,只是被撵得这样了,迫不得已模仿周王激励士气而已,陛下应该也不会怪罪吧。”


  想明白这层道理,朱常淓也觉得已经耽误得太久、太失礼了,索性就好好让那老宦官服侍他郑重更衣了一套礼服,这才出去接见沈树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国姓窃明】 【】


  如此也好跟人解释:刚才沈树人来时,王爷正在沐浴更衣,这才让他等候多时了。


  朱毓婵在旁,见父王答应了,这才喜道:“父王英明!那孩儿也跟着一起见见那位沈抚台吧。坊间都说他神机妙算,孩儿有些好奇呢。”


  朱常淓一边换衣服,一边又皱眉,觉得女儿总是整些幺蛾子:“你一个姑娘家,怎能见外客?”


  朱毓婵有些失落,却也找不到借口,只好放弃。


  她扶着父王来到宅院正堂后,朱常淓在屏风后正了正冠,这才露面。


  而朱毓婵就躲在屏风后面,没有得寸进尺,但也不走。


  朱常淓看了一眼女儿,也只是无奈溺爱地苦笑了一下,对这种程度的胡闹,并不阻止。


  “下官沈树人,拜见潞王殿下。”沈树人已经在那儿喝茶等候多时,见到王爷立刻起身行礼。他带来的见面礼,也都已经提前被宦官收好了。


  这种级别的拜会,当然不会把礼物当着主人家的面拿出来,都是直接交给下人的。对方也不会当面拆看,都是客人走了之后才问收到了什么。


  又不是差钱的主,谁会在乎礼物呢。


  朱常淓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树人,也是不由诧异:“真是后生可畏,早就听说沈抚台是当世罕有的青年才俊,没想到竟能如此年轻。


  我大明江山,竟是靠你们这些晚辈扛起来,实在令人惭愧呐。啧啧,允文允武,英朗峻拔,真是一表人才。”


  沈树人:“王爷过誉了,这些不过是天生父母给的,何足道哉。”


  朱常淓也意识到自己关注点不对,连忙改口:“对对对,这些有什么好说的,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沈抚台才智绝世,定然是不愿被人以貌看重了。


  早就听说当初杨阁老还在世时,就多仰赖你的智谋破贼,玩弄闯贼张逆于股掌之中,孤在卫辉时,便窃慕贤侄的才干。如今,更是要感激贤侄的救命之恩。若非湖广官军北上救援,孤与福王、赵王怕已都是白骨了。”


  沈树人:“王爷过誉了,下官也曾听黄总镇转述归德梁府台等人对王爷的赞誉,都说王爷是淡泊名利、却又仗义疏财的罕见贤王。


  在归德时,您能跟周王一样不吝财物,舍上百万两家资犒军助战、激励士卒。却比周王更淡泊名利,散了财还不留名,下官着实佩服得很。


  不敢瞒王爷,值此多难之秋,下官为了忠于朝廷、做成事儿,偶尔也不得不事急从权,贴钱做官,靠着家中数代为海商,积累下的千万家私,补贴军饷赏赐。


  但下官实在没有王爷的胸襟,下官倒贴了钱,那都是唯恐人不知下官的清廉、恩惠。似王爷这般深藏功与名的,实在是令人佩服。”


  朱常淓被沈树人这番话,也是说得老脸一红,同时内心还是挺开心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国姓窃明】 【】


  他之所以发钱不留名,本意当然是惧怕事后被李自成记恨报复了。但被沈树人说成淡泊名利,貌似也没错。


  而他和沈树人这番客套,自然也被屏风后面的朱毓婵全部听在耳中。


  她来偷听,原本一来只是好奇,


  二来也是因为她留了个心眼,最近发现福王兄朱由崧得知沈抚台要来后,就上蹿下跳想要主动拜会结交。


  朱毓婵怕朱由崧存了什么坏心思,所以就也想看看沈树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人品是否正派,有没有可能被福王兄拉拢沆瀣一气。


  此刻听了对方和父王的初步交谈,朱毓婵也没听出什么毛病来,对方挺客客气气的,不卑不亢。毕竟她才十五岁的小姑娘,又是久居闺阁,哪里能听出多少人情世故的弦外之音。


  不过,听到父王一再感慨沈树人年轻得出人意料、英朗峻拔,是当世罕见的青年才俊,朱毓婵也不免临时起意,产生了新的好奇。


  她从小被关在王府里,又没有兄弟,除了父王,在逃难离开卫辉之前,她连完整的男人都没见过,只见过服侍的宦官。


  离开卫辉之后,最近两个月,兵荒马乱的,倒是沿途看到过一些武将和士兵,最初还非常好奇,毕竟这些都是男人。


  此刻,听父王说对方年轻、高大峻拔,她就偷偷在屏风边缘的薄纱帷帘上戳了个洞,凑了一只眼上去偷看,想知道年轻一辈的文官该是长什么样子的。


  “文官竟能如此高大?这怕是有六尺了吧,武将都没这么高吧?果然看起来好英武,这种人真是两榜进士出身么?不过看上去好白,应该是读书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