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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发死人财

张弃和莫愁又在柒树林内呆了三天,然后走出了柒树林。
这三天,张弃是用来巩固状态的,而莫愁则利用这三天,回复了满身的伤势。
这三天里,张弃时时会听到她压抑的呻吟,每听一次,他就会自责一次。不是为了救他,她怎么会把自己弄得像一个浑身布满裂痕的瓷娃娃,怎么会全身上下多出数以千计的伤口?
他有些宠溺地看看她。此时在柔和的朝阳下,她正默默地走在他身边。
被他突兀地看着,她有些莫名其妙,小脸嫣红,问道:“看什么?好看吗?”
“嗯,好看。”张弃无师自通地说了一句,眼见对方小脸更红,他却又不知该说什么了。
说实在的,此时的莫愁,其实并不是太好看。
她太瘦了,肤色发黄,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与“好看”根本不沾边。
要像长孙家的两个女孩一样,身段挺拔,肤色白皙,五官秀丽,那才叫好看。
当然莫愁其实也是个美人胚子,五官很是柔和,一对眼睛特别大特别亮。而且进入万丈山后,她的伙食实际上改善了许多,天天有肉吃,还尽是些营养丰富很有灵气的妖兽肉。加上解脱了那么多的农活,所以她那营养不良的模样已经有了些改善,早不止当初十来岁女孩的模样,长高了一些,胸前也突出了一些,皮肤也变白了一些。
不过张弃好像并没有关注这些,他只是问道:“莫愁,你现在对风灵气,是不是更能掌控了?你那‘随风步’我看还可以有些改进,是不是多在那上面下些功夫?”
这三天两人当然不会白过,在修炼、炼丹和养伤之余,他们还梳理了自己的功法秘笈。
那个萧大坚自称精通三十一种刀法,张弃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在萧大坚那枚灵器下品须弥戒里,他们倒是找到了五六种秘技,有纸质也有玉瞳,只是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得来的。
六种秘技都是凡技,并不怎么珍贵,但对张弃他们来说却是很有用处的。因为这些秘技,有刀法、枪法、剑法,也有掌法、身法,正好弥补了他们不会招式的弊端。
以往他们会罡气,那只是有了质;现在他们找到了招式,等于就有了形。
所以张弃和莫愁都修炼了那部身法秘技,主要是采那里面的步伐。至于内在之神,莫愁是采风之轻灵,她把这身法取名为“随风步”;张弃则采火之迅烈,便命名为“踏火步”。
此外,张弃还学了那门剑法。他不喜欢用枪,也不爱用刀,所以那柄断枪被他丢了,九环锯齿刀也被他放在灵鼎里熔了,花了一天一晚的时间,锻造成了一柄三尺长剑。
他发现灵鼎不但能够炼丹,也能用来炼器,虽然只能炼些小器具。
柳叶刀倒是被莫愁拿去了,她修炼的便是那部刀法:随风一刀。
当然不学这些刀法、剑法、掌法、身法,其实也不是太影响他们的实力。但张弃还是愿意给风罡、火罡套上一些外壳,只因为他时刻记住,他们修仙者的身份,不能轻易暴露!
莫愁点了点头,不过她不愿在自己身上有太多话题,她宁愿多听大哥哥讲,反正他讲的都是正确的:“大哥哥,你再给我说说,血丹境到底是什么个情况?我没听得太明白。”
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羞涩,因为张弃已给她讲过三遍了,她不是没明白,而是太好奇。
张弃倒没有不耐烦,宠溺地笑笑,道:“血丹境是修炼的第二个境界,我们原本气态的丹田会凝结成液态。你想,丹田大小不变,这液态的真气,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会比气态的要增加多少?所以血丹境和气丹境,实在是天差地别。而且,气丹境能够发出罡气,但只能附着于攻击之上;而血丹境修士的罡气,却能脱离本体而独立存在。”
他看看四周,忽然朝着左前方一株小树,“呼”地拍出一掌。只见他掌心里赤红光芒一闪,那碗口粗的小树不但应声而折,竟是瞬间化成了一支大火炬,火光顿时照亮了树林。
莫愁咂了咂双唇,张弃之前虽然给她讲过这些东西,但并没有示范过。现在她亲眼看到了,更觉得血丹境的强大,要是自己有一天也能够达到血丹境,那该多好啊。
张弃察觉到她心理的变化,笑着安慰道:“你是羡慕血丹境的强大吧?好好修炼,你也可以很快到达血丹境的啊。你知道,我们是修仙,不是修神,不讲血脉和窍穴那一套,我们讲的是灵根。这个,在《仙灵遗解》里面有详细的论述,它看的是你的悟性,和对天地灵气的感知程度。而且我们也测过了,你是单一风灵根,大名鼎鼎的‘风灵之体’呢。”
莫愁略有些自得地笑了笑,然后又换了个话题:“大哥哥,你那天渡劫的时候,可把我吓坏了。你怎么会遇到那么强大的天劫呢,居然是两道蚀骨阴风,而且是六道天雷!”
张弃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回过头又责备道:“不过莫愁,以后你可别干这种傻事了,你怎么想的,居然跑来帮我抵抗天雷!你不知道,那天看到你那惨样,我有多害怕!”
莫愁原本有些小委屈的,听到他最后一句话,又没来由地笑逐颜开,却似十分欣喜。
两人说着笑着,一路十分轻快,很快出了柒树林,前面便是黑神山了。
黑神山原本有个奇遇点,据说是一个山洞。不过张弃他们耽搁的时间太多,这个奇遇点早就被发掘出来,现在已是人去楼空,原本漫山遍野的血祭者,也早就不知了去向。、
所以来到黑神山下,他们就只遇到了五六个血祭者凑在一起。
这几个血祭者修为都不算强,领头的是一个气丹境初期的黑衣青年,二十五六岁;另几个都是一品、二品武者,若是在进入万丈山以前,可能还能在血祭者中排得上号。不过现在嘛,可能连中等也算不上了。
张弃发现这万丈山里十分适宜修炼,不管是谁,在这里面的修炼速度,都要比外面要快了许多。如果不是血祭开始时,在万丈原上那“见面少一半”的拼死厮杀,其实张弃隐隐觉得,这圣之血祭还真的是他们的一次机遇,虽然不知道那神谕,到底有什么目的……
那几个人都看到了顺着山道走来的张弃二人,登时都是双眼一亮。
那黑衣青年便迎了上来,满脸和煦的笑容:“哟,两位兄弟……两位,现在才来啊!”
在血祭者中间流传着一个道理,叫做越走在后面的人,实力越差,因为实力强的,都跑前头去抢奇遇点去了,哪能在后面耽搁时间?加上张弃和莫愁的穿着,虽然外面罩着锦衣,里面却还是原本的素白布衣,这可是标准的穷人打扮。
除了平民,血祭还有许多贵族富豪子弟参加,他们都是身着锦衣的。他们的个体实力虽然都很强大,但在万丈山中,却有不少锦衣少年丢了性命,他们的锦衣,便落入了平民少年手中。所以在万丈山,千万不要用山外的眼光来看待,没准平民身上的锦衣,就是抢来的。
外罩锦衣不算富贵,只有内衣都是锦缎的,那才是真正的贵族人家。
既然都是平民,又来得如此之迟,自然就是实力极差的一类了。虽然黑衣青年看不出张弃二人的修为深浅,因为两人的修为都要高于他,但他对自己,却是极有信任的。
“既然大家相聚,就是缘份。来来,咱们都过来,从长计议!”
“你到底想说什么?”张弃皱了皱眉,不着声色地避开他伸过来的手掌。
“哎呀哎呀,咱们都是要去奇遇点的,目标一致,行动也要一致嘛。”黑衣青年笑呵呵地,看着十分单纯:“要知道,那奇遇点虽然已经全空了,但毕竟还残存了一些机关的……”
“去奇遇点?奇遇都被人家得走了,这个时候去奇遇点做什么?”
张弃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便想摆脱这几人。但没想到他刚走两步,居然被这些人围住了!
“兄弟这就不仗义了。大家目标不都一致的嘛。奇遇虽然没了,但为了争夺奇遇,那可是死了不下两三百人。现在这些人的尸体,还都摆在那‘子虚洞’外边呢。兄弟,你难道敢说,你不是为了那两三百具尸体而去的?”黑衣青年一脸笃定,脸色却明显冷了下来。
“尸体?尸体有什么好的,值得我们去跑这一趟?”张弃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冷冷问道。
“尸体虽然没什么好,但尸体上的须弥戒、衣裳、兵器,却都是好东西。明人不说暗话,难道你敢说,你走这条道,不是这个目的?”
黑衣青年冷冷质问,那几个青年也似乎抓到了张弃的把柄,一个个冷笑森森。
原来这些人,为的是发死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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