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凉用念动力,举起两百多斤的大床。床底正中央的位置,有一个边长为三十五厘米,正方形的切痕。取下嵌在上面的木板,艾凉从里面掏出一个木盒,然后把床重新放回原位。正常的床板当然不会有这种藏东西的暗格。这是艾凉搬过来时,自己改造的。房子就那么大,如果想把东西藏得隐秘一些,做暗格是最好的选择。只不过别人的暗格,都是在床的侧面或者床垫下方。艾凉的暗格则是在床底。他和其他人不一样。别人在做暗格,不仅要隐秘,更要考虑到存储是否方便的问题。不然警察突袭来抓你的时候,你半天都没能把东西取出来跑路,岂不是很尴尬?艾凉就无所谓了。他有念动力,随时随地都可以把实木大床轻松举起来。无需担心,存取东西方不方便的问题。之前的书桌后方的保险箱里,放的是对艾凉有着特殊意义的纪念物品。那么这个铁盒子里放的是什么呢?答案很容易猜到。放的是对一般人来说,非常致命的危险物品。里面放着一把手枪,两个装满子弹的弹夹,两颗手雷,一块巴掌大小的塑胶炸弹,一小瓶蓖麻毒素……等等各种危险物品。另外还有一部工作手机。这些装备都是过去信使留下来的遗产。信使自杀之前,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可能对隐者有所帮助的东西,全部都整理好放到了一个盒子里。如果艾凉选择代替他,作为信使活下去。那么以前战斗风格,肯定要有所收敛,不能再带着一把短刀了。这时枪械就能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至于手雷,炸弹还有毒药这些东西。那是信使最后一次行动时,用剩下的,被他顺手放了进来。也不知道信使到底是想让艾凉代替他,过正常人的生活。还是让隐者换个马甲继续杀人。可能二者兼有吧。他想让隐者自己选择,是过普通人的生活,还是选择继续沉沦在黑暗之中。而不是刻意引导隐者,顺从自己的意愿隐退。无论何时,信使都是一个十分尊重别人意志的人。这点很让人敬佩。艾凉取出信使的手机,将无线充电线插在插座上。然后整理起其他物品。等电冲了差不多五分之一,艾凉拔下了充电器。他拿着信使的手机走出家门,乘坐电梯来到楼顶天台。来天台主要是为了通过飞行的方式,离开居民楼,换个地方使用信使的手机。这样做,是防止杨兴国和施宏方这两人,通过定位信使的手机,查到自己的位置。尤其是杨兴国,他每隔一阵子,就会到利用自己的关系。找运营商定位一下信使的手机。杨兴国之所以如此执着于找到隐者。单纯是因为隐者很危险吗?并不是。当年内华市比隐者还疯狂的变态比比皆是。一个危险分子,还不至于让他极端到那种程度。杨兴国憎恨隐者,是因为隐者将自己的友人彻底拉入黑暗。当年杨,夏,施,还有信使,这四人中。杨兴国和信使的关系最铁,他们两人理想抱负最为相近。而且从高中开始,一直到警察学院毕业,他们都是搭档的关系。信使辞职去做赏金猎人,也是为了两人共同的理想。杨兴国始终坚信,信使是在隐者的蛊惑下,才做下那种疯狂的事情。所以他对待隐者的态度,才会极端到魔怔人的程度。人的直觉,有时候真的是一样非常玄学的东西。艾凉在内华市从来不用信使这个马甲。因为即便他完全拷贝了信使的人格记忆。也没有瞒过杨兴国的自信。在空中飞了差不多十几公里,艾凉找了个没人的公园降落。他掏出手机,开始翻找内华市情报商人的联系方式。信使毕竟是拿过亚联荣誉勋章的人。他的人脉关系,虽然没有施宏方和杨兴国那样有深度,但胜在广阔。有些犯人喜欢在各个城市间辗转作案。因为警方受限于地区限制,不方便跨地区联合执法。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并案调查的申请流程非常麻烦,这时候就需要信使去当地收集情报了。所以基本上,很多城市的黑色地带和地下势力,各种三教九流,信使都有所接触。这给予了艾凉极大的便利。让他省下了不少和情报商、线人,磨合的时间。艾凉在通讯录中一通翻找,最终锁定了一个叫海兔的家伙。这人曾和信使有过两次合作,本人也是警方的线人。可以能搞到警方的一些内部消息,职业道德也比较强。而且奉行金钱至上的原则,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说。是艾凉合作的首选人物。艾凉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海兔的号码。嘟,嘟,嘟。第一通电话无人接听。艾凉并不着急,他等了两分钟,又拨了第二次。很多情报贩子都是这样,除非是熟人来电,否则他们通常不会接第一通陌生电话。因为仓促之下,很容易暴露自己。有句俗话说的好,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搞情报的,都容易让人惦记,谁也无法确认来者是不是恶客。他们会利用呼叫转移的手段,进行简单的伪装。如果对方还会打过来第二通电话,那就准备接听。艾凉的第二通电话,没过多久便打通了。“哪位?”一道警惕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艾凉改变声线,用信使的声音说道:“信使,我们之前应该有过合作,你还记得吗?”“信使……那个信使?”艾凉思索了两秒钟回应道:“没错,就是那个信使。”“等我一下。”海兔话音刚落,手机里便传来一阵摩擦声,然后再也没有声音传过来。过了一会儿,对方重新拿起手机。“你找我有什么事?”既然这么问,就代表着海兔已经确认了艾凉的身份。至少确认了这个手机号码是信使的。别问我为什么有过两次合作,却连号码都记不住。情报商人之间,除非是长期合作,否则不会留下对方的任何联系方式。哪怕大家在街上偶然碰面,也会装作没见过面的样子。在合作结束后,情报商会将合作期间调查的资料整理归纳,全部发给客户。自己这边的资料则是全部销毁,并让客户亲自确认。这其中包括联系方式,具体合作内容,调查到的隐私等等。不要保存,不要保存,不要保存。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他有念动力,随时随地都可以把实木大床轻松举起来。无需担心,存取东西方不方便的问题。之前的书桌后方的保险箱里,放的是对艾凉有着特殊意义的纪念物品。那么这个铁盒子里放的是什么呢?答案很容易猜到。放的是对一般人来说,非常致命的危险物品。里面放着一把手枪,两个装满子弹的弹夹,两颗手雷,一块巴掌大小的塑胶炸弹,一小瓶蓖麻毒素……等等各种危险物品。另外还有一部工作手机。这些装备都是过去信使留下来的遗产。信使自杀之前,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可能对隐者有所帮助的东西,全部都整理好放到了一个盒子里。如果艾凉选择代替他,作为信使活下去。那么以前战斗风格,肯定要有所收敛,不能再带着一把短刀了。这时枪械就能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至于手雷,炸弹还有毒药这些东西。那是信使最后一次行动时,用剩下的,被他顺手放了进来。也不知道信使到底是想让艾凉代替他,过正常人的生活。还是让隐者换个马甲继续杀人。可能二者兼有吧。他想让隐者自己选择,是过普通人的生活,还是选择继续沉沦在黑暗之中。而不是刻意引导隐者,顺从自己的意愿隐退。无论何时,信使都是一个十分尊重别人意志的人。这点很让人敬佩。艾凉取出信使的手机,将无线充电线插在插座上。然后整理起其他物品。等电冲了差不多五分之一,艾凉拔下了充电器。他拿着信使的手机走出家门,乘坐电梯来到楼顶天台。来天台主要是为了通过飞行的方式,离开居民楼,换个地方使用信使的手机。这样做,是防止杨兴国和施宏方这两人,通过定位信使的手机,查到自己的位置。尤其是杨兴国,他每隔一阵子,就会到利用自己的关系。找运营商定位一下信使的手机。杨兴国之所以如此执着于找到隐者。单纯是因为隐者很危险吗?并不是。当年内华市比隐者还疯狂的变态比比皆是。一个危险分子,还不至于让他极端到那种程度。杨兴国憎恨隐者,是因为隐者将自己的友人彻底拉入黑暗。当年杨,夏,施,还有信使,这四人中。杨兴国和信使的关系最铁,他们两人理想抱负最为相近。而且从高中开始,一直到警察学院毕业,他们都是搭档的关系。信使辞职去做赏金猎人,也是为了两人共同的理想。杨兴国始终坚信,信使是在隐者的蛊惑下,才做下那种疯狂的事情。所以他对待隐者的态度,才会极端到魔怔人的程度。人的直觉,有时候真的是一样非常玄学的东西。艾凉在内华市从来不用信使这个马甲。因为即便他完全拷贝了信使的人格记忆。也没有瞒过杨兴国的自信。在空中飞了差不多十几公里,艾凉找了个没人的公园降落。他掏出手机,开始翻找内华市情报商人的联系方式。信使毕竟是拿过亚联荣誉勋章的人。他的人脉关系,虽然没有施宏方和杨兴国那样有深度,但胜在广阔。有些犯人喜欢在各个城市间辗转作案。因为警方受限于地区限制,不方便跨地区联合执法。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并案调查的申请流程非常麻烦,这时候就需要信使去当地收集情报了。所以基本上,很多城市的黑色地带和地下势力,各种三教九流,信使都有所接触。这给予了艾凉极大的便利。让他省下了不少和情报商、线人,磨合的时间。艾凉在通讯录中一通翻找,最终锁定了一个叫海兔的家伙。这人曾和信使有过两次合作,本人也是警方的线人。可以能搞到警方的一些内部消息,职业道德也比较强。而且奉行金钱至上的原则,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说。是艾凉合作的首选人物。艾凉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海兔的号码。嘟,嘟,嘟。第一通电话无人接听。艾凉并不着急,他等了两分钟,又拨了第二次。很多情报贩子都是这样,除非是熟人来电,否则他们通常不会接第一通陌生电话。因为仓促之下,很容易暴露自己。有句俗话说的好,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搞情报的,都容易让人惦记,谁也无法确认来者是不是恶客。他们会利用呼叫转移的手段,进行简单的伪装。如果对方还会打过来第二通电话,那就准备接听。艾凉的第二通电话,没过多久便打通了。“哪位?”一道警惕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艾凉改变声线,用信使的声音说道:“信使,我们之前应该有过合作,你还记得吗?”“信使……那个信使?”艾凉思索了两秒钟回应道:“没错,就是那个信使。”“等我一下。”海兔话音刚落,手机里便传来一阵摩擦声,然后再也没有声音传过来。过了一会儿,对方重新拿起手机。“你找我有什么事?”既然这么问,就代表着海兔已经确认了艾凉的身份。至少确认了这个手机号码是信使的。别问我为什么有过两次合作,却连号码都记不住。情报商人之间,除非是长期合作,否则不会留下对方的任何联系方式。哪怕大家在街上偶然碰面,也会装作没见过面的样子。在合作结束后,情报商会将合作期间调查的资料整理归纳,全部发给客户。自己这边的资料则是全部销毁,并让客户亲自确认。这其中包括联系方式,具体合作内容,调查到的隐私等等。不要保存,不要保存,不要保存。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