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与不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体内诞生出魔灵,对冒险者来说,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可对普通人而言,就是一场灾难,稍不注意,就会被魔灵控制,往往会给身周的人,带来不幸!
普通人觉醒魔灵的概率,是非常低,但还是不得不防。
为解决此种隐患,城主府有做些应对,好比四道城门前的布置!
城门人来人往,很少有人注意起,牌匾上的发光装置。
此装置由大魔法使亲设,能探测恶意的对象。
比如,当有恶人进城时,此装置会发出讯号,事后会有人去盯住目标,如果确定意图不轨,那人会被强行带走。
魔灵是负面情绪的聚合体,普通人体内只要出现,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此装置都会发出警报。
若是在某方面具有天赋,城主府则会试着去招揽。
要是被魔灵所控制,根本不用等进城,守卫会把人直接带走。
此部分人,若是还有挽救的可能性,城主府会尽力去救,毕竟拥有魔灵,是件稀罕事,只要用心培养,不难成为一名强者。
然而,有些魔灵非常狡猾,极其擅于伪装,竟能骗过探测器的监测。
哪怕用心找,也很难发现到它。
此类情况,魔灵已多半噬主,是个不安定因素,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好比鬼童子!
“不劳你费心!说吧,你是怎么找到这来的?”
半个多月前,鬼童子冒险脱离宿主,为的是杀死某个家伙。
没错,对方就是凶残的马哈德。
准确的说,是藏在他身体里的某个家伙:“叽嘻嘻,你要是没受伤,我还真不好找到你!”
“哦?你还想跟我打?前几次,要不是我让着你,你以为你能逃得了?劝你最好别反抗!”
“三目连,别以为你找了副新躯壳,就能打赢我!信不信我一口喷死你?”
三目连,跟鬼童子一样,也是魔灵,就藏在马哈德的心脏位置。
它的本体,是只三眼乌鸦,能操控尸体进行作战。
它很强大,光是不惧魔法攻击,就可让它逍遥于世。
它们之间,有些渊源,宿主间的关系,竟是爷孙俩。
是的,它们的宿主,正是阿飞爷孙俩!
其中,阿飞爷爷段的魔灵,是三目连。
早在他们进城之前,段就已被控制住。
三目连性格扭曲,非常喜欢杀戮,连环杀人案发生时,附近都有出现段的身影!
至于鬼童子,阿飞并不知晓它的存在。
为解救他爷爷,双方暗暗较量了不少次。
一周前夜晚,在鬼童子的拼命解救下,意识不清的段,总算恢复些意识。
结果不言而喻,三目连一怒之下,就把他给杀了!
事情就是如此荒唐,阿飞的爷爷,是被他的魔灵杀死,并非他人所杀!
杀了宿主后,三目连了解到一件事,只要完成两步骤,它的实力,就能获得质的提升!
首先,它得要吸收掉鬼童子。
完成之后,再去杀死阿飞,吃掉他的心脏,就可成为完美生命体!
两步骤不能乱,要不然,它岂会放过阿飞!
知道它的野心,鬼童子没敢回到阿飞身边。
可在没成长起来前,魔灵长时间离体是大忌,时间越久,力量就会越弱。
为不被三目连找到,鬼童子四处躲藏。
昨天时,马哈德会出现在榴莲小区,便是猜测它躲在里头,结果还没开始认真找,就被贾罗、红莲给搅了!
“我的老朋友,没必要这样吧?你确定要自爆?”
要是把狗逼急了,啥好处都没,只好费劲去劝住:“自爆就自爆,你能奈我何?你我本就不该存在,还是跟我一起下地狱吧!”
很遗憾,虚弱的鬼童子,可斗不过三目连。
自爆?那是不可能的!
被强行镇压的它,啥也做不成:“不错,就是这种感觉!只要等我们融合完毕,再吃掉那臭小鬼的心脏..!”
“奇怪,我怎么感应不到他的气息?他难道出事了?”
正准备大肆搜索,不料院子被包围住了。
率先赶到的,是魔法部队:“最近的连环杀人案,就是你干的吧?”
魔法部队并非个个都会魔法,其中过半是普通人,只是借助魔法道具作战。
只有正、副队长,才是真正的强者。
他们的到来,丝毫没让三目连害怕,反而有些兴奋。
刚获得到的新力量,总得试试有多强。
可接下来的事,让它相当困惑,它竟在魔法部队的攻击下,受了重伤!
按理说来,我应该不惧任何攻击才对,那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一定是还没融合完毕的关系!
该死!我不能死在这!
“那家伙往那边逃了,给我追!”
调查小组赶到时,狼藉的院子,早没了人的踪影。
根据战斗痕迹来看,肯定不是鬼童子的杰作,那会是谁?
“大人,没有任何发现,还要继续再找吗?”
西蒙很头疼,即将赶到前,他收到了消息。
魔法部队已跟目标接触上,还打了两三次,不出意外的话,天亮前,就能把人逮捕归案。
跟他们抢功劳,吃力不讨好,既然有人代劳,他不介意偷会懒:“不用!时间不早了,都回去吧!”
“至于明天嘛,如果没接到通知,你们就不用来了!”
“哈?确定不用再来了吗?”
这样就结束了?200锡尼未免太好赚了吧?
也不能这么说,那只会吐冰的双头犬,太危险了!
要是再碰到,我就算手段尽出,估计也没法赢!
“既然这样,那我们分头走吧!”
时间还早,贾罗没想着急回去。
与火旋风分别后,他发了好一会呆:是这个方向?
鬼童子、马哈德虽没找着,不过,他感应到了某种气息:会是黑暗生物吗?
出于好奇,他走着走着,发觉目标竟在列车站附近!
“好巧,又见面了!”
能在车站外碰见格雷,确实挺巧的。
贾罗诧异的是,他要离开,咋不让人送送?罗曼怎么没来送行?
“你咋穿成这样了?”
“唉,我好歹是名人,出门当然得精心打扮一番!”
“也是!雷克斯,上回比较匆忙,这回你们好好认识下!”
“贾罗阁下,我们又见面了!看你出了一身汗,该不会真来给我们送行吧?”
魔力越精进一步,贾罗就更能感受到恶意。
雷克斯看似笑眯眯的,其实对他怀有极大的敌意。
觉着应该是因为传闻的关系,他倒没怎么在意。
既然要走,怎么也得送送人。
格雷坐的列车,发车时间时晚上11点多,还有两个多小时,足够让人好好道个别。
三人在附近的奶茶店,坐了会,碍于雷克斯在,贾罗没想敞开地聊。
“阿蒙,马上就要说再见了,你咋只顾着吃?”
阿蒙的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就这些天,他就长了一圈。
看上去圆鼓鼓的,很不符合审美观。
为恢复原有的身材,为避免被人嘲笑,尤其是布鲁,他下定决心,今后得多多锻炼。
可他是个吃货,过上奢侈的日子,估计怎么锻炼,都很难瘦下!
时隔些天,再见到贾罗,他发觉对方变了好多。
至于是哪变了,他说不上,总之就是变了。
反复看着贾罗、格雷,他忽然有个大胆的猜测:他们难道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越看阿蒙,贾罗越有种感觉:我感应到的,难道会是他?
阿蒙算是黑暗生物?不可能吧?
“我们要走了,你就没点表示吗?”
如今有钱了,为不失面子,贾罗出手倒是挺大方的。
他的挎包里,有不少好货。
阿蒙的话,给点新品零食,应该就能搞定。
珍藏版的两颗雷积石,格雷应该会喜欢!
倒是雷克斯,这胖子有啥兴趣爱好?
等等,听格雷说,他的料理水平很高,那就..!
“哇哦!真没想到,你连这东西都能搞到!”
“可真是让你破费了!”
雷积石,蕴含大量雷电的宝石,属于高危险品。
对其他人来说,它危险得很,但对格雷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充电宝!
受罗曼启发,格雷超想大肆收购雷鸟符,奈何市面上很少卖,他让人四处打听,就只收到两张。
雷积石更加珍贵,用完了,只要再补充好能量,还可以再用,他心动得不行...
收下一大堆的新奇零食,阿蒙严重怀疑,贾罗对他有什么企图。
果不其然,他那根掉落的羽毛,竟被惦记上了!
一想起羽毛是怎么掉落的,阿蒙就好想揍揍格雷。
好在他忍住了:“啾啾啾!”
能搞到阿蒙的羽毛,也不枉此行了!
给雷克斯的金之厨具,本是打算给夏尔的。
根据介绍,它属于高端的魔法道具,用它料理出的东西,不仅会更加美味,还可缩短烹饪时间。
贾罗对这不了解,看出雷克斯挺喜欢的,他觉得算是送对了。
至于夏尔的那份,改天再补上!
“我得走了,记得替我向其他人问好!三个月后,咱们王都见!”
就这么走了吗?
时间太晚,叫不到车,目送格雷走进车站后,贾罗便要抓紧回去。
然而,当快走到牛鬼大道时,他竟被一个家伙袭击了:“怎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