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现场,江浩然下意识打量了一下围观的群众,发现清一色竟然都是华人,看来,华国人爱看热闹的习惯就算到了美利坚也还是没能改掉啊。
“Oh!Shit!给我滚开,你这个死肥婆!”
分开人群,走进最里面,江浩然顿时看见人圈中心,一个白人男子正骂骂咧咧地站在那里,在他脚下,赫然趴着一名肥胖的中年妇女,这个女人,就算不看正面,江浩然也能一眼认出,正是便利店老板娘贾琳无疑了。
没办法,她那肥胖的身躯平白给她增添了50%的辨识度,想让人认错都难。
不过,与平时飞扬跋扈、趾高气扬的模样不同,此刻的她可谓是凄惨无比,只见她死死抱住白人大汉的小腿,死活不让对方离开,结果当然是被白人大汉好一顿踢蹬踹。
“求求你,放过我女儿吧,她还是个学生,不是什么站街女啊。”贾琳涕泪四流,苦苦哀求。
“Zipit!你这猪婆,是你女儿自己主动要和我去过夜的,钱我已经给了,Yougetaway!快滚!再不滚我要你好看。”
说话间,他用力甩腿,想要甩开贾琳,可贾琳那一身肥膘也不是白长的,她死死箍住白人大汉的大腿,竟然让他一时间无可奈何。
“啊!混蛋!你撒谎!你放开我!不要伤害我妈妈!”新笔趣阁
就在两人撕扯之间,一道略显娇柔的声音响起,虽然柔弱,但却如珠落玉盘般清脆,辨识度极高。
可惜的是,本该清耳悦心的声音,此刻却被一股恐慌、焦灼,还有惧怕的负面情绪所充斥,让闻者心颤、见者动容,不自觉间升起一股强烈的保护欲。
也是在这一刻,江浩然才注意到,原来被白人男子半边身子遮挡住容颜的少女,竟然是贾琳的女儿王诗雨,也难怪贾琳会这般拼命了。
其实他一入场就看见了场中三人,不过白人男子身形高大,又站在两人之间,且王诗雨又蹲在地上,而他所处位置受限于角度问题,自然看不真切了。
王诗雨被白人男子钳住了手臂,这名原本长相清纯甜美、气息纯净和气质灵秀的少女,此刻却满脸通红,鬓发散乱,显得又气又急又无助。
她用力挣扎着,可惜那软绵绵的力道,看在江浩然眼中,就像是一只被大灰狼叼在嘴里的小白兔,无论怎样挣扎,也不过是徒劳而已。
“看来这个热闹是看不成了。”江浩然在心中暗自摇头,他也就是刀子嘴罢了。
贾琳的势利虽然令他不忿,可要说放任她被外国人欺凌,尤其还是当着自己的面,那他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作为种花家的一份子,他是无论如何都是做不到的,顶多也就是让她多吃点苦头罢了。
更何况,现在还牵扯到了她的女儿王诗雨。
说起王诗雨,原身同样受过她的恩惠,不过说来可笑,她和贾琳虽为母女关系,可惜不管是体貌还是性格,两人简直找不出半点相似之处,说是两个极端也不为过。
如果说贾琳为人尖酸势利,刻薄市侩;那她女儿则是真诚善良、乐于助人而又富有爱心。可以这么说,来美利坚这两年,除了王一舟,也就在她这,原身才感受到了尊重和平等。
至于其他人,要么就是居高临下,对你投注以假惺惺的怜悯;要么就是不屑一顾,表露出深深地鄙夷和冷漠。更有甚者,如李孝仁等人,那干脆就是赤裸裸的打压和欺凌了。
根据原身的记忆,只要她在店里,原身每次结账,费用都会少上许多,有些东西干脆就是半卖半送,以原身的拮据,根本无法拒绝对方的帮助,便默默将这份恩情记在了心里。
洛杉矶唐人街并不小,但类似便利店这种不得不光顾的地方,去的次数一多,人与人之间也就熟络了,各自的情况多少也能了解到一些。
都是异乡客,真遇到了困难,还是有人愿意出手帮一把的,当然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很多,能不能遇到,也要看点运气。
原身的运气显然还不错,继王一舟之后竟又遇到了这么一位,虽然只是一点小恩小惠,可身处吃人的社会,有时候,善意本身比恩惠更加重要,因为,它能让你冰冷的心感受到温暖。
可越是如此,越是让江浩然觉得可笑。
难道让原身感受到温暖的,不应该是那个被他心心念念,甘愿为之付出一切的赵梦安么,可结果为什么是一个根本与他毫不相干的女孩呢?
这想必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了吧?
赵梦安到底对他怎么样?与她相处了十多年的原身难道还能没点逼数了?
可那又怎么样?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跪舔!
根本没有半点自知之明,也根本没有一点底线原则,简直是毫无下限!
也难怪赵梦安说他该死,上剑中剑他不学,非学人家下贱,他不死谁死?
真是死了也活该啊!
不管怎么样,原身欠下的人情债,指望他自己还是不可能了,也只能江浩然替他兜下了。
而眼前就是最好的机会!
扫了眼越聚越多的围观群众,江浩然暗自叹息,这些人虽然没有谁丧心病狂到露出什么幸灾乐祸的表情,可也没有谁挺身而出的。
纵使有些人一脸激愤,可真要说有谁站出来,看看他们眼神中流露的畏缩,江浩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与其说是激愤,不如说是同为种花家人,感同身受下的一种兔死狐悲罢了。
看来,即便远在异国他乡,有些人还是难改骨子里的软弱和胆小怕事。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这套处世哲学,这一刻倒是被展露的淋漓尽致。
当然,江浩然相信,这样的人只是极少的一部分而已,不过眼下事态紧急,怕是来不及等这么一个救世主出现了,那他也只好当仁不让了。
于是江浩然当机立断。
不过他没有爆喝一声,说什么住手,恨不得出场还得自带一套专属音效。
因为既然选择出手,就不能学电视里搞什么路见不平一声吼,平白给别人提醒,而是要做到一招制敌,免得横生枝节,生出变故。
他江浩然虽然不怕变故,可也要考虑会不会因为自己的鲁莽而造成意外,给王诗雨带来二次伤害。
说来话长,实则不过一瞬之间。
只见江浩然一个箭步,直接就冲至白人大汉身前,一把捏住他钳住少女的右臂,然后不断发力。
“啊!!!”一声凄厉之极的惨嚎声随即响起。
江浩然的出手可谓立竿见影,白人男子吃痛下不由自主就松开了王诗雨,王诗雨骤然得救,一时间竟还没反应过来,只是呆呆地看着江浩然。
“去你妈那吧,这里交给我就可以了。”江浩然看着王诗雨,一脸从容,可他的手却没有松劲,依旧死死钳着那白人大汉,这真可谓是现世报了,上一刻,还是他钳着别人,下一刻就轮到他了,这滋味想必是相当的酸爽。
其实何止是酸爽,白人男子钳住少女,只是单纯的为了控制住她,而江浩然的钳制虽然也是控制,但不如说惩戒来的更确切一些。
也不知道他到底施展了什么手段,看在众人眼中似乎就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一捏,可白人男子却痛得整张脸都扭曲起来,整个身体更是瘫倒在地,左右翻滚,这倒不是说他想要借机甩开江浩然的手。
事实上,他现在痛苦的脑子里根本来不及转这些弯弯绕绕,倒不如说这只是身体的一种应激本能,似乎只有这样能够才帮助他减轻一点痛苦。
瞧他那狼狈的模样,别说反击了,恐怕连喊爸爸的心都有了。
“Oh!No!No!!No!!!”
白人男子凄厉地嚎叫着,丑态可谓百出,哪还能找到先前的半点嚣张和威风。
江浩然嘴角噙着一抹冷笑,森冷地看着脚下这个站起来甚至还要高出他一头的白人大汉,任他如何鬼哭狼嚎,任他身体的摆动幅度如何之大,都岿然不动,更没有丝毫要放手的意思。
这名大汉近2米的身高,体重至少都有200多斤,可江浩然手中却似恍如无物一般,他脚下更是纹丝不动,就连胳膊都不曾摇摆过。
此情此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如来佛祖掌心中的孙猴子,纵是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也别想翻出他的手掌心。
也是在这个时候,众人才从江浩然电光火石般的动作中反应过来,王诗雨听了江浩然的话,点点头也就去查看她母亲的情况了,至于道谢,现在显然不是时候。
围观的吃瓜群众见白人男子被制伏,先是一阵诡异地沉默,但很快就爆发出一阵欢呼与喝彩来:“小兄弟,干的好,这洋鬼子简直欺人太甚!”
“就是,跑到咱们唐人街来还敢作威作福,还当现在是满清的时候了?”
“这帮天杀的畜生,早就该有人出来教训教训他们了!否则还真当咱们种花家无人了?”
……
面对这些声音,江浩然没有说话,他虽然理解这帮人刚才为什么不站出来,可理解不是认同,所以对于这些马后炮般没有一点营养的话语,实在是半点好感欠奉。
终于,等到白人男子的嗓子都开始变得嘶哑后,江浩然认为火候已到,便松开了白人男子的手臂。
他相信,经历过这个教训,以后这家伙再来唐人街,估计都会产生阴影吧。
白人男子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只见他两眼无神、涕泪四流地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江浩然是放手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不再痛苦了。
他当然感受的到,他的左小臂已经完全粉碎性骨折,这意味着,以后就算养好了伤,只怕也要留下很严重的后遗症,他今天是真的栽了。
足足缓了好一会,白人男子才晃晃悠悠的从地上爬起来,他自然不敢再有什么想法,更不敢放什么狠话。
至于找江浩然再扳回一局?
别说他现在已经被废了一只手,就算是全盛状态,他也不敢生出这种堪称愚蠢的念头。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在亲身体验过江浩然的手段后,他就彻底熄灭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这是一个真正的高手,自己如果不识好歹,接下来恐怕就不是被废一只手那么简单了。
所以他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站住,我让你走了么。”白人男子想跑,奈何江浩然并不想就这么简单放过他,于是立即用英语将他喝止。
原身自学成才,一口美式小英语倒是学得很地道。
白人男子想装作没听见钻出人群,这次吃瓜群众比较给力,自发拦在白人男子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想干什么?”白人男人转过身来怒视着江浩然,可他颤抖的身体却出卖了他,在场任谁都能看出他的声色内荏。
“你,必须得向她们道歉!”江浩然盯着白人男子,指着贾琳母女一字一句地道。
“Oh!上帝,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情,我只是想和那个女孩做笔交易,是那个疯女人在拼命拦住我离开!”
“Shutup!”就在这时,贾琳突然推开扶着她的女儿,朝着白人男子大喝道:“你这个杂碎,是你闯进了我的店里想要强行带走我的女儿!”
“Oh!No!No!我问过你女儿,多少钱一次,可是她没回答我,她太害羞了!所以我就直接支付了费用,带她换个地方继续交流。”
“Justshutyourpiehole,man!”江浩然直接打断他的屁话。
当着他的面还敢说瞎话?
看来刚才的教训依旧不够深刻。
想到这些披着白皮的禽兽,大白天都敢在唐人街这种华人的聚集地干出强抢民女这种行径堪称极度恶劣的事情,江浩然就有些不寒而栗。
这还只是洛杉矶唐人街,美利坚那么大,其他唐人街又会怎么样呢?
显然,这种见色起意,利诱不成便打算用强的事情在美利坚不是第一次发生,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这次是被他恰巧遇见,才顺利制止了罪恶,及时挽回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悲剧。
可下次呢?下下次呢?
难道每个受害者都会那么好运,都会遇到那个愿意为了她们挺身而出的好心人吗?
答案,相信早就出现在每个人的心中了。
不管你信不信,这就是一向以自由、平等和民主自居的美利坚的真实生态,如果有人可以揭开它的遮羞布,就会发现它的丑陋和罪恶简直令人发指,让人绝望!
也许,这个世上真的有天堂一样的地方吧,但它的名字绝对不叫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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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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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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